甘肃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项目
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编号标段合同估算价报价类型招标类别详情1E6202000602007528641001118.83万元总价服务查看详情标段名称: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001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二)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三)纳税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四)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七)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磋商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八)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九)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中2-5项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标段内容:本次招标拟运用手持三维机光扫描、数字三维重建、文物二维高清环视图拍摄制作等技术手段,对博物馆馆藏文物进行精细化信息采集,制作生成高保真三维模型、文物高清影像等成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招标项目名称: | 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 ||
| 项目类型: | (D03)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JYGZCDL2026010JC |
| 招标人: | 嘉峪关长城博物馆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峪关市鑫诚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资金来源: | 政府拨款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监督机构: | 嘉峪关市财政局 | 项目概算(万元): | 118.830000 |
| 开标时间: | 2026-06-29 09:00:00 | 招标控制价: | 0.000000 |
| 投标有效期(天): | 90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000000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6-06-29 09:00:00 | 保证金提交方式: | 保证金 |
| 采购内容: | 本次招标拟运用手持三维机光扫描、数字三维重建、文物二维高清环视图拍摄制作等技术手段,对博物馆馆藏文物进行精细化信息采集,制作生成高保真三维模型、文物高清影像等成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
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编号标段合同估算价报价类型招标类别详情1E6202000602007528641001118.83万元总价服务查看详情标段名称: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001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二)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三)纳税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四)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七)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磋商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八)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九)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中2-5项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标段内容:本次招标拟运用手持三维机光扫描、数字三维重建、文物二维高清环视图拍摄制作等技术手段,对博物馆馆藏文物进行精细化信息采集,制作生成高保真三维模型、文物高清影像等成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