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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缙云县2026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城区道路机非隔离和中央隔离带护栏安装,绿道四期道路拓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缙云县2026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城区道路机非隔离和中央隔离带护栏安装,绿道四期道路拓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6-07-22 阅读次数:193次 信息来源: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微信扫一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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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2026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城区道路机非隔离和中央隔离带护栏安装,绿道四期道路拓宽工程     
发包序号:XJS2026-38
发包人: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
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施嘉羽、0578-3199997
中标候选人:浙江绿舟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尹良龙                         证书号码:浙2332025202516902
预中标价:大写:玖拾贰万肆仟叁佰柒拾肆元整(¥:924374.00元)
预中标下浮率:9.8%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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