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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阳光食堂”大宗食材(米、油、乳制品、新鲜点心)配送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阳光食堂”大宗食材(米、油、乳制品、新鲜点心)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ZC2026-Z-G-086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阳光食堂”大宗食材(米、油、乳制品、新鲜点心)配送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
3.1资金来源:学校代收伙食费。
3.2招标的目的: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标《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和指引及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行为,维护师生权益,让学校“阳光食堂”办的使师生、家长安心放心。
3.3采购内容: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阳光食堂”大宗食材(米、油、乳制品、新鲜点心)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3.4服务范围:137所学校(含校区)共计约18万人,大米年采购量约为1500万,食用油年采购量约为1000万,乳制品年采购量约为2000万,新鲜点心年采购量约为300万。
3.5服务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招标标段: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备注
第一标段
周配大米配送
 
第二标段
周配食用油配送
 
第三标段
日配乳制品配送
 
第四标段
日新鲜点心配送
 
注: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对其中任一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报名后不得更改所报标段,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则须按各标段独立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采购文件中“关于中标人数量”中的说明;不足规定的,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评审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顺序进行,其中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选取5家中标单位,第四标段选取2家中标单位;以上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可以兼得,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可兼得,其余标段不可兼得;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投标单位,不进入该标段的评审。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证明资料及资格审查表1(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递(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表1(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详见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完成资格预审现场核查工作后,资格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和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现场签字确认;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应现场提出并协商解决,投标单位拒绝在《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本年度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近三年内开展过企事业单位米/油/乳制品/新鲜点心配送业务【提供配送合同及履约期内任意一期有效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经营场地:
3.2.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大米、食用油)投标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100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与经营场所不相连的外设仓库、冷库等不计入在内)。(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同时提供租赁协议及任意一期的租赁发票)固定仓储必须与实际固定经营场所一致,且为《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中的地址。后续食材配送均必须从接受现场考察的固定仓储出发。(提供承诺书)
3.2.2第三标段(乳制品)投标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25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与经营场所不相连的外设仓库、冷库等不计入在内)。(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同时提供租赁协议及任意一期的租赁发票)固定仓储、冷库设施必须与实际固定经营场所一致,且为《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中的地址。后续食材配送均必须从接受现场考察的固定仓储、冷库设施出发。(提供承诺书);
3.2.3第四标段(新鲜点心)投标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25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与经营场所不相连的外设仓库、冷库等不计入在内)。(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同时提供租赁协议及任意一期的租赁发票)固定仓储、冷库设施必须与实际固定经营场所一致,且为《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地址。后续食材配送均必须从接受现场考察的固定仓储、冷库设施出发。(提供承诺书);
3.2.4各标段投标单位经营场地至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配送距离均不得超过100公里(以最短线路距离计,提供手机百度或高德地图导航的最短线路距离截图);
3.2.5经营场所25米(含)内无粉尘、垃圾、厕所等污染源;场所周围不得有虫害大量滋生的潜在场所;场所卫生整洁,并有专人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2.6经营场所功能分区涵盖办公区、仓储区、物资装卸区等,且上述所有功能分区需在同一场所并保持整洁,提供平面图及详细介绍;
3.2.7经营场地建有收货、验收、发货、装车、运输等全过程“互联网+视频监控”,能接入苏州市市场监管和苏州市中小学校食堂阳光监管服务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四标段(大米、食用油、新鲜点心)投标单位仓储区具有通风换气、降温去湿功能,第三标段(乳制品)投标单位还需具有自有或租赁冷藏库总容积不低于500m3且能为学校提供储藏冰箱,第四标段(新鲜点心)投标单位的自有或租赁冷藏室、冷冻库、常温库总容积不低于500m3。
3.4用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的自有运输厢式货车不低于4辆;【第三标段(乳制品)需为冷链运输厢式货车】(以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为准,核查登记证(需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及有效交强险保险单,车辆需配备GPS定位系统和车厢内部视频监控,且承诺中标后接入江苏省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苏州模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3.5固定工作人员: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大米、食用油)不少于10名固定工作人员;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乳制品、新鲜点心)不少于5名固定工作人员(提供投标单位报名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的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文件,有效健康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6投标单位需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注:投标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报名时提供资格审查表1(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现场核查时投标单位按表格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小组将对照投标单位填报内容进行核查,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申报表/税票/缴款书)和社会保障资金(如申报表/缴款书)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处罚金额从重且金额大于2万的行政处罚,且未引起较大负面舆情;法定代表人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受食品安全法处罚(提供承诺函)。
6.(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第四标段)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0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前将上述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及下述要求所列材料现场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承诺函原件及其他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如有伪造或虚报,报名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如资料提供不完整或证明材料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1上述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的全部所列材料;
2.2资格审查表1(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5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标段,现金收讫,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6参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招标代理部。
3.报名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若有矛盾之处以纸质正本为准)
3.1纸本文件: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要求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请务必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如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接收项目有关文件或通知信息等,相关责任由填报方自行承担)、联系地址等信息;
3.2电子文件:壹份(电子文件须与纸本正本文件一致,为含word、excel等可编辑原文稿,及加盖电子章的PDF扫描件或为加盖鲜章的PDF扫描件,以U盘方式提交)。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4日(具体时间以代理公司通知为准)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8月6日08:30-09:30止(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09:30整(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8月6日0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实施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联系人:管舒宇、童轶聪、吴 伟
电话:0512-68320471、0512-68303271        
传真:0512-68079725
2.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能大厦3楼
采购单位
联系人:朱勤伟       
联系电话:0512-65990918
九、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其他说明事项
1.本项目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江苏省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苏州模块发布。
2.特别说明:
2.1本项目需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结束至开标前,采购单位组织考察团队到报名成功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2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单位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处理答复,投标单位对答复不满意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单位和投标单位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同意上述内容。
2.3关于中标人数量:
第一标段(周配大米配送)、第二标段(周配食用油配送)、第三标段(日配乳制品配送)拟确定5家中标单位,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7家,则选取评分结果前5名为中标单位。如在选取最后一个名额时,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方式确定。若报名成功的单位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3≤n<7家,则本标段选取n-2家中标单位;若报名成功的单位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3家,则本标段废标;
第四标段(日新鲜点心配送)拟确定2家中标单位,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4家,则选取评分结果前2名为中标单位。如在选取最后一个名额时,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方式确定。若报名成功的单位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3≤n<4家,则本标段选取n-1家中标单位;若报名成功的单位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3家,则本标段废标。
2.4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阳光食堂”大宗食材(米、油、乳制品、新鲜点心)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由苏州工业园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暨“校园餐”管理工作组进行监督指导。
 
 
附件:资格审查说明
1.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实施机构,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1(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作为报名资料之一。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中材料不完整的当场告知不通过理由,投标单位现场签字确认,投标单位拒绝在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2.报名结束后,招标实施机构将组织对通过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的报名单位实施现场核查,完成资格预审现场核查工作后,资格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和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现场签字确认。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应现场提出并协商解决。投标单位拒绝在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1.资格审查表1(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
标段类别:大宗食材(米、油、乳制品、新鲜点心)类    投标供应商名称:

序号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自填信息
审查内容及方式
审查情况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审查内容: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本年度银行资信证明
审查方式:代理机构当场审核
口符合
口不符合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审查内容:提供承诺函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申报表/税票/缴款书)和社会保障资金(如申报表/缴款书)的有效证明材料
审查方式:代理机构当场审核
口符合
口不符合
3
*其他特殊要求
审查内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处罚金额从重且金额大于2万的行政处罚,且未引起较大负面舆情;法定代表人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受食品安全法处罚(提供承诺函)。
(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选候选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投标人自行承担。)
审查方式:代理机构当场审核
口符合
口不符合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查内容:提供承诺函
审查方式:代理机构当场审核
口符合
口不符合
注:
1.以上内容涉及后期项目评标,投标单位务必一次性填报并提供全部材料,后续补充材料在评标时将不被接受。
2.涉及带星号的项目,若预审时发现任意一项不符合,则认定为预审不通过。投标单位现场签字确认,投标单位拒绝在招标实施机构资格初审表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3.资格审查小组有权复核进入现场考察的投标单位上述证明材料,结果以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结论为准。
 
 
代理机构初审人员签字:
 
投标单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 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序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自填信息
审查内容及方式
审查情况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现场核查营业执照原件与投标人名称
□符合
□不符合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现场核查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符合
□不符合
3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
现场核查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上面的经营地址需和实际地址一致
□符合
□不符合
4
*近三年内开展过企事业单位米/油配送业务
现场核查企事业单位配送合同及履约期内任意一期有效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符合
□不符合
5
*固定经营场地需相连,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
场地相连
现场核查相关产权证明原件或仍在合同期内的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相关产权证明原件等。(自有产权证明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
□符合
□不符合
6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大米、食用油)投标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100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与经营场所不相连的外设仓库、冷库等不计入在内)。(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同时提供租赁协议及任意一期的租赁发票)固定仓储必须与实际固定经营场所一致,且为《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中的地址。后续食材配送均必须从接受现场考察的固定仓储出发。(提供承诺书)
现场测量
□符合,实测 
()平方米
□不符合
7
*经营场所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区管委会100公里内:(以最短线路距离计,提供手机百度或高德地图导航的最短线路距离截图。)
现场核查
实测距离:(  )公里
□符合
□不符合
8
*经营场所25米(含)内无粉尘、垃圾、厕所等污染源;场所周围不得有虫害大量滋生的潜在场所;场所卫生整洁,并有专人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9
*经营场所功能分区涵盖办公区、仓储区、物资装卸区等,且上述所有功能分区需在同一场所并保持整洁,提供平面图及详细介绍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10
*经营场地建有收货、验收、发货、装车、运输等全过程“互联网+视频监控”,能接入苏州市市场监管和苏州市中小学校食堂阳光监管服务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11
*投标单位仓储区具有通风换气、降温去湿功能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12
*用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的自有运输厢式货车不低于4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现场核查。核查车辆行驶证、登记证(需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及有效交强险保险单,车辆配备GPS定位系统和车厢内部视频监控,且承诺中标后接入江苏省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苏州模块
 
 
□符合,
车辆总数:( )辆
□不符合
13
*不少于10名固定工作人员
现场核查投标单位报名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的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文件,有效健康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符合,
人员总数:( )人
□不符合
14
*投标单位需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注:
1.以上内容涉及后期项目评标,相关数据均以本次现场考察结论为准。投标单位务必一次性真实填报并提供全部材料,后续补充材料在评标时将不被接受。
2. 涉及带星号的项目,若资格预审时发现任意一项不符合,则认定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3.本表中要求的原件资料在现场考察时必须提供,报名阶段仅需提供相应复印件资料。
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资格预审时间:  年 月 日
 
3. 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第三标段)

序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自填信息
审查内容及方式
审查情况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现场核查营业执照原件与投标人名称
□符合
□不符合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现场核查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符合
□不符合
3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
现场核查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上面的经营地址需和实际地址一致
□符合
□不符合
4
*近三年内开展过企事业单位乳制品心配送业务
现场核查企事业单位配送合同及履约期内任意一期有效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符合
□不符合
5
*固定经营场地需相连,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
场地相连
现场核查相关产权证明原件或仍在合同期内的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相关产权证明原件等。(自有产权证明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
□符合
□不符合
6
*第三标段(乳制品)投标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25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与经营场所不相连的外设仓库、冷库等不计入在内)。(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同时提供租赁协议及任意一期的租赁发票)固定仓储、冷库设施必须与实际固定经营场所一致,且为《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中的地址。后续食材配送均必须从接受现场考察的固定仓储、冷库设施出发。(提供承诺书);
现场测量
□符合,实测 
()平方米
□不符合
7
*经营场所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区管委会100公里内:(以最短线路距离计,提供手机百度或高德地图导航的最短线路距离截图。)
现场核查
实测距离:(  )公里
□符合
□不符合
8
*经营场所25米(含)内无粉尘、垃圾、厕所等污染源;场所周围不得有虫害大量滋生的潜在场所;场所卫生整洁,并有专人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9
*经营场所功能分区涵盖办公区、仓储区、物资装卸区等,且上述所有功能分区需在同一场所并保持整洁,提供平面图及详细介绍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10
*经营场地建有收货、验收、发货、装车、运输等全过程“互联网+视频监控”,能接入苏州市市场监管和苏州市中小学校食堂阳光监管服务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11
*第三标段(乳制品)投标单位还需具有自有或租赁冷藏库总容积不低于500m3且能为学校提供储藏冰箱;
现场核查
□符合,
实测( )立方米
□不符合
12
*用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的自有运输厢式货车不低于4辆;【第三标段(乳制品)需为冷链运输厢式货车】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现场核查。核查车辆行驶证、登记证(需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及有效交强险保险单,车辆配备GPS定位系统和车厢内部视频监控,且承诺中标后接入江苏省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苏州模块
□符合,
车辆总数:( )辆
□不符合
13
*不少于5名固定工作人员
现场核查投标单位报名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的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文件,有效健康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符合,
人员总数:( )人
□不符合
14
*投标单位需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注:
1.以上内容涉及后期项目评标,相关数据均以本次现场考察结论为准。投标单位务必一次性真实填报并提供全部材料,后续补充材料在评标时将不被接受。
2. 涉及带星号的项目,若资格预审时发现任意一项不符合,则认定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3.本表中要求的原件资料在现场考察时必须提供,报名阶段仅需提供相应复印件资料。
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资格预审时间:  年 月 日
 
 
 
4. 资格审查表2(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第四标段)

序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自填信息
审查内容及方式
审查情况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现场核查营业执照原件与投标人名称
□符合
□不符合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现场核查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符合
□不符合
3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场核查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面的经营地址需和实际地址一致
□符合
□不符合
4
*近三年内开展过企事业单位新鲜点心配送业务
现场核查企事业单位配送合同及履约期内任意一期有效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符合
□不符合
5
*固定经营场地需相连,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
场地相连
现场核查相关产权证明原件或仍在合同期内的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相关产权证明原件等。(自有产权证明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
□符合
□不符合
6
*第四标段(新鲜点心)投标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25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与经营场所不相连的外设仓库、冷库等不计入在内)。(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同时提供租赁协议及任意一期的租赁发票)固定仓储、冷库设施必须与实际固定经营场所一致,且为《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地址。后续食材配送均必须从接受现场考察的固定仓储、冷库设施出发。(提供承诺书);
现场测量
□符合,实测 
()平方米
□不符合
7
*经营场所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区管委会100公里内:(以最短线路距离计,提供手机百度或高德地图导航的最短线路距离截图。)
现场核查
实测距离:(  )公里
□符合
□不符合
8
*经营场所25米(含)内无粉尘、垃圾、厕所等污染源;场所周围不得有虫害大量滋生的潜在场所;场所卫生整洁,并有专人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9
*经营场所功能分区涵盖办公区、仓储区、物资装卸区等,且上述所有功能分区需在同一场所并保持整洁,提供平面图及详细介绍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10
*经营场地建有收货、验收、发货、装车、运输等全过程“互联网+视频监控”,能接入苏州市市场监管和苏州市中小学校食堂阳光监管服务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11
*第四标段(新鲜点心)投标单位仓储区具有通风换气、降温去湿功能;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12
*第四标段(新鲜点心)投标单位的自有或租赁冷藏室、冷冻库、常温库总容积不低于500m3;
 
现场核查
□符合,
实测( )立方米
□不符合
13
*用于苏州工业园区区域的自有运输厢式货车不低于4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现场核查。核查车辆行驶证、登记证(需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及有效交强险保险单,车辆配备GPS定位系统和车厢内部视频监控,且承诺中标后接入江苏省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苏州模块
□符合,
车辆总数:( )辆
□不符合
14
*不少于5名固定工作人员
现场核查投标单位报名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的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文件,有效健康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符合,
人员总数:( )人
□不符合
15
*投标单位需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现场核查
□符合,
□不符合
注:
1.以上内容涉及后期项目评标,相关数据均以本次现场考察结论为准。投标单位务必一次性真实填报并提供全部材料,后续补充材料在评标时将不被接受。
2. 涉及带星号的项目,若资格预审时发现任意一项不符合,则认定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3.本表中要求的原件资料在现场考察时必须提供,报名阶段仅需提供相应复印件资料。
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资格预审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