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洋河股份三大基地144台电梯维保项目变更公告 | |
| 本公司于2026年03月02日发布的洋河股份三大基地144台电梯维保项目(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一般纳税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任意一张2023年1月1日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以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货梯(载重≥5T)、客梯(速度≥1.75m/s)、杂物电梯(载重≥200kg)安装、修理。(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需通过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审查。(以最新一期“全市电梯维保单位情况公示”结果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