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国营建平县热水畜牧农场购置有机杂粮灌装生产线设备更正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朝阳 发布时间:2026-07-2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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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营建平县热水畜牧农场购置有机杂粮灌装生产线设备更正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天禾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7-2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322-000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营建平县热水畜牧农场购置有机杂粮灌装生产线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补充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表13.1中谈判保证金账户信息,谈判文件其他内容无变更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7日08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按规定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营建平县热水畜牧农场 地 址:国营建平县热水畜牧农场热水大街026号 联系方式:15142113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禾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街道新工社区(家和小区)院内 联系方式:0421-7867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421-7867111/1554209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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