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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道路工程

项目详情

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GT2026071400162395(试)
发布时间:2026-07-27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埂大街北侧片区城市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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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道路工程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埂大街北侧片区城市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道路工程(九袱洲路至中心河段,含桥梁)/(浦滨路至中心河段,不含桥梁)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T2026071400162395(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埂大街北侧片区城市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道路工程(九袱洲路至中心河段,含桥梁)/(浦滨路至中心河段,不含桥梁)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谈判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建设规模:广西埂大街北侧片区城市道路(二期)建设工程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新建九袱洲路、复始路、纵一路、横一路、纵二路等六条园区道路(其中九袱洲路为城市次干路,其他均为城市支路),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沉井顶管工程、排水工程及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埂大街北侧片区城市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道路工程(九袱洲路至中心河段,含桥梁)/(浦滨路至中心河段,不含桥梁)专业分包施工招标。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件进行,包件一:道路工程(九袱洲路至中心河段,含桥梁),包件二:道路工程(浦滨路至中心河段,不含桥梁),每个包件招标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
计划工期:48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7月 27 日 10:00 时至2026 年 7月 29日 10:00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7月 30日 10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埂大街北侧片区城市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园广路与浦滨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 系 人:张  伟
电  话: 13661689653  
电子邮件: /  
网  址: / 
 
 2026 年  7  月 27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
(2)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企业财务要求

(1)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一年盈利。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分包;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二级或一级建造师

(1)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
安全负责人
1
安全员证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摊铺机
/

1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

1
胶轮压路机
/

1
智能沥青撒布车碎石酒布车
/

1
酒水车
/

1
铣刨机
/

1
发电机
/

1
切缝机
/

1
空气压缩机
/

1
平板拖车
/

1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 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