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洋河基地酒储管理部椰壳活性炭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 洋河基地酒储管理部椰壳活性炭采购项目洋河基地水处理用椰壳活性炭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
| 本公司于2026年04月14日发布的洋河基地酒储管理部椰壳活性炭采购项目洋河基地水处理用椰壳活性炭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澄清: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 1、须具有企业法人资质,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活性炭等相关产品的生产资质;能够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任意一张2023年1月1日以来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2、提供食品生产许可(活性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符合GB 29215-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的市(含)级或第三方检测报告。(需提供符合GB 29215-2012 的市(含)级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涉水批件);(需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请各位投标人注意资格项要求。 |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