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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丽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仓储用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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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丽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仓储用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644 发布日期:2026-07-21 阅读次数:768次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微信扫一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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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市丽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仓储用房工程
招标序号:景招A[2026]031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施锦萍、李玮杰1364578705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浙江乾恒建设有限公司
4139160
365日历天
合格
汤国伟
2
浙江万腾建设有限公司
4108548
365日历天
合格
钟丽虹
3
浙江凯业建设有限公司
4131601
365日历天
合格
蓝伟芳
4
浙江荣电建设有限公司
4120006
365日历天
合格
李伟阳
5
浙江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154484
365日历天
合格
王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 2026年7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
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城投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时间:2026年07月21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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