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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大丰H19#海上风电项目、江苏国信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江苏国信大丰H19#海上风电项目、江苏国信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6009105346)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国信大丰H19#海上风电项目、江苏国信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润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大丰H19#海上风电项目)、江苏国信润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江苏国信大丰H19#海上风电项目、江苏国信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东部的黄海海域、江苏省东台市东部黄海海域

工程规模:


(1)江苏国信大丰H19#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东部的黄海海域,项目中心离岸距离约79km,水深范围为7m~17m,拟安装46台单机容量为11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6MW。风电场配套建设4.8MW(直流侧6.12MWp)固定式海上光伏创新融合项目(以下简称4.8MW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光伏所发电能通过一回66kV海底电缆就近接入风机。风电场本体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带直升机平台)及一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所有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8回66kV海缆汇至220kV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后以2回220kV海缆在大丰区竹港新闸北侧堤坝登陆转陆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后接入盐城电网。核准项目总投资51亿元。


(2)江苏国信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省东台市东部黄海海域,包含东台H4#和东台H6#两个规划场址。东台H4#场区场址水深5m~17m之间,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72km,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东台H6#场区场址水深3m~21m之间,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59km,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风电场配套建设300kW(直流侧348kWp)漂浮式海上光伏创新融合项目(以下简称300kW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光伏所发电能就近接入风机。本项目两个场址拟作为一个项目开发,拟合建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设计规模为300MW。风电场拟安装28台单机容量为11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08MW。风电场本体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带直升机平台)及一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所有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4回66kV海缆汇至220kV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后以1回220kV海缆在东台河闸南侧岸线处登陆后送至陆上集控中心后接入盐城电网。核准项目总投资33.5亿元。

工程性质:新建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江苏国信大丰H19#海上风电项目、江苏国信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以实际竣工决算完成为准),或尾工项目完工后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结束(以期限长的服务期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 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行政处罚决定或法律文书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所承担工程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 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300MW及以上海上风力发电主体工程审计或造价咨询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服务范围相关页面和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造价咨询工作15年及以上,造价师注册时间5年及以上;须至少担任过1个海上风力发电主体工程审计或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从业履历证明、对应业绩合同及能体现其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6年1月-2026年6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3 投标人与本项目参建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无任何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6年7月24日上午8:30至2026年7月31日下午5:00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件。
(2)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www.jstcc.cn)“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注册(注册要求见其他补充事宜),注册完成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JSTCC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搜索项目”栏目,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点击对应的项目进行关注,待平台确认(制作文字可编辑版的企业简介,含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质、发展历程、类似项目业绩表,在“上传材料”处上传)。
(3)关注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下载电子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未通过“JSTCC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1多功能厅。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1多功能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300元。

2. 注册要求: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www.jstcc.cn)“供应商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JSTCC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搜索项目”栏目,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点击对应的项目进行“关注”,关注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并支付平台服务费,支付完成后电子发票可自行在平台下载。

3. 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JSTCC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时提供的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025-83303461。

4.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jsgx.net)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单位、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 本项目受理异议
联系人:吕思奇;
联系电话:025-8330109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国信润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润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南楼5012室


联系人:陈鹏、缪翔

电话:18362193229

电子邮箱:gxxfchenpeng@jsgx.net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6室

项目负责人:马继烨


联系人:李欣忆、马继烨

电话:025-82281986、13813885232

电子邮箱:jitc9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