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2025年宿州市公司物流中心输送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公告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7日1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7月30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2025年宿州市公司物流中心输送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202601BA200221757849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2025年宿州市公司物流中心输送机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2025年宿州市公司物流中心输送机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张小虎 电话:137392262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法规科(规范办)。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迎宾大道9号
联系人:高先生 胡先生
电话:0557-3697073 36970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张小虎
电话:13739226251
电子邮件:353505165@qq.com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7月30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2025年宿州市公司物流中心输送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202601BA200221757849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2025年宿州市公司物流中心输送机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2025年宿州市公司物流中心输送机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1 | 深圳市格雷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39.5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满足招标要求 |
| 2 | 河南达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7.7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满足招标要求 |
| 3 | 苏州普蓝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8.02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满足招标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深圳市格雷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2 | 河南达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3 | 苏州普蓝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深圳市格雷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 2 | 河南达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 3 | 苏州普蓝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张小虎 电话:137392262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法规科(规范办)。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迎宾大道9号
联系人:高先生 胡先生
电话:0557-3697073 36970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张小虎
电话:13739226251
电子邮件:3535051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