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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富丽长山嘉苑1号楼、8号楼及6号楼2单元房屋10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6-07-27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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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指定服务机构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 标的名称
| 杭州市富阳区富丽长山嘉苑1号楼、8号楼及6号楼2单元房屋10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7-27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7-31
| 出租底价
| 2093800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
| 楼先生、徐小姐
| 联系电话
| 0571-85085368、85085592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其他披露事项
|
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丽长山嘉苑1号楼、8号楼及6号楼2单元,所有房屋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租,建筑面积约1号楼:114套(13221.3平方米);8号楼:78套(8877.7平方米);6号楼2单元:52套(8092.76平方米),总计244套(总面积30191.76平方米),具体详见《标的清单》。租赁面积系证载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2、租赁房屋均为毛坯,证载用途为住宅。租赁房屋现为空置状态。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2093800元/年
| 出租面积(㎡)
| 30191.76
| 租赁期
| 10年
| 起租日
| 实际交付日为起租日
| 免租期
| 6个月,装修免租期计入租期不计租金,免租期租金在租期内按年度予以扣除,即每年0.6个月免租期。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年一付 先付后用
| 租金调整方式
| 租金每三年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至租赁期满。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具体详见《房屋整体打包租赁合同》
| 出租用途要求
| 住宅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具体详见《房屋整体打包租赁合同》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房屋整体打包租赁合同》;并在《房屋整体打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由杭交所凭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房屋整体打包租赁合同》或租金发票等相应凭证支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3)同意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建房屋。承租方自行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向出租方提出装修申请并附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规范要求。承租方的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水、电管线、消防等设施。承租方的装修方案凡涉及消防、建筑安全等需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须自行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租赁房屋消防设施及消防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因二次装修消防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问题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安装设备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致使出租方或第三方财物或人身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双方确认,如仅有出租方同意,但承租方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或备案许可的情形下擅自施工的,承租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房屋出租前必须经过室内空气检查并出具相关检查合格报告,如未做室内空气检查报告或检查报告不合格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同意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以转让、借用、委托经营等方式进行整体转租。出租方方同意承租方根据使用需要进行部分转租或分租。出租方有权进行对承租方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相关公区及户内的检查工作,承租方应配合该项工作。
(5)承租方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超过二十五日且法院调解或者判决仍然不缴纳租金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6)若出租方采取法律手段追讨租金的,承租方需按欠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欠租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按照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执行。
(7)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整体打包租赁合同》样本3、本项目房屋交付以附件《房屋整体打包租赁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4、若交易标的有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且成交的,承租方须支付第一个计租年度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若交易标的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且成交的,承租方须支付第一个计租年度半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愿在招租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踏勘安排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间
| 展示地点
| 标的物所在地
| 联系人
| 骆泽秦
| 联系电话
| 18758328121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00000 元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整体打包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房屋整体打包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是否专场
| 否
| 加价幅度
| 5000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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