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供应商资格遴选

公告-中标公示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7-26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供应商资格遴选公告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供应商资格遴选公告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由第三方企业全额投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使用单位)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受托于投资方作为遴选人,委托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遴选工作,现欢迎国内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申请文件。
1、项目编号:ZXWT-2026-190
2、项目名称: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供应商资格遴选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主要技术服务及要求
保证金
(人民币:元)
1
1-1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供应商资格遴选
具体详见第三章遴选内容及要求
20000

注:
(1)本项目仅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的供应商资格遴选,遴选出3家候选供应商名单,经遴选人确认后,将名单交由至第三方企业(投资方),第三方企业自行与候选供应商协商后最终确认1家为第三方投资项目中标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本次遴选结果仅确定第三方投资项目候选供应商,遴选出的供应商不与学校产生其他合同法律效力,且不作为合同签订的保证。
(2)本次遴选申请文件内容作为第三方企业(投资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一部分,建设完成后第三方企业委托学校验收,将作为合同付款的条件。
(3)申请人应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完整响应。
(4)取得入围候选资格的单位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他人,投资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资格要素
项号
评审标准

(一)合法性要求
资格审查(Z1)
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不接受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部、地市运营中心等)投标。
注: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法人主体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标注 “分公司、分支机构” 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Z2)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遴选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申请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申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遴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入“行贿犯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申请人未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截图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以评审委员会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申请人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诚信要求
资格审查(Z3)
申请人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与其他单位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注:提供申请人应答承诺函。

(三)公正性要求
资格审查(Z4)
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子项)项下的遴选活动。
注:提供申请人应答承诺函。
资格审查(Z5)
申请人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及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注:提供申请人应答承诺函。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Z6)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五)财务能力要求
资格审查(Z7)
申请人需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注:①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遴选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提供不少于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其中近3年内至少2年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当年起提供。
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附注(若有)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资格审查(Z8)
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注:①申请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遴选截止时间前(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申请人,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3个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应提供申报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申请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②申请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遴选截止时间前(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3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应提供申报证明材料。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六)服务能力要求
资格审查(Z9)
申请人应具备“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所在区域的配送、售后能力。
注:提供申请人应答承诺函。

(七)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Z10)
申请人应具备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二期)”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具体详见第三章遴选内容及要求)。
注:提供申请人应答承诺函。
资格审查(Z11)
申请人需承诺同意第三方企业(投资方)按《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供应商管理并执行。
注:提供申请人应答承诺函。
资格审查(Z12)
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申请人应答承诺函。
资格审查(Z13)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注:提供申请人应答承诺函。
资格审查(Z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提供申请人应答承诺函。
5、获取遴选文件
5.1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6年07月18日至2026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遴选文件地点及方式:
(1)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应在获取遴选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遴选文件手续:A、直接至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获取遴选文件的,须至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B、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遴选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通过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zxzb.com/)进入首页,在“办事指南”里点选“如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即可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获取遴选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申请文件。递交申请文件时申请人的名称要与获取遴选文件登记表的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申请文件。
5.3遴选文件售价:纸质版遴选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纸质版遴选文件的邮费到付,遴选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7、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有关本次遴选的相关信息(包括遴选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
(1)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s://easy-prt.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获取遴选文件、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9、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人:张小青、张博艺、廖丽松
联系方式:0591-87616211、87530730转802
10、遴选人信息
名称: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方式:0591-85260222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