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900-01073
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80000.00
最高限价(元):128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
一、预算金额:128万元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一)17%吡唑醚菌·氟环唑(悬浮剂)采购2吨,金额合计36万元,参数如下:
★1.剂型:悬浮剂
★2.吡唑醚菌酯(质量分数):≥12.3%
★3.嘧菌酯(质量分数):≥4.7%
4.悬浮率:≥90%
★5.登记作物:玉米
6.使用剂量:≤40ml/亩
(二)30%吡唑醚菌·戊唑醇(悬浮剂)采购2吨,金额36万元,参数如下:
★1.剂型:悬浮剂
★2.吡唑醚菌酯(质量分数):≥10.0%
★3.戊唑醇(质量分数):≥20.0%
4.悬浮率:≥90%
★5.登记作物:玉米
6.使用剂量:≤40ml/亩
(三)40%苯醚甲环唑(悬浮剂)采购0.5吨,金额14万元,参数如下:
★1.剂型:悬浮剂
★2.苯醚甲环唑(质量分数):≥40.0%
3.悬浮率:≥90%
★4.登记作物:玉米
5.使用剂量:≤10ml/亩
(四)绿色防控2万亩,其中昆虫诱食剂、枯草芽孢杆菌各1万亩(含作业),采购金额38万元,参数如下:
★1.昆虫诱食剂每亩10克,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含量200克/升 )每亩5克,合计0.15吨。防治棉铃虫、大豆食心虫等,施药面积1万亩。
★2.诱食剂密度(g/ml):1.16±0.05,
★3.氨基酸有效含量:≥1.0%,
★4.果糖有效含量:≥0.2%,
★5.不饱和脂肪酸有效含量:≥0.2%,
★6.粘度(mPa/S):≥6000。
★7.200亿芽孢/毫升枯草芽孢杆菌(可分散油悬浮剂)1吨,防治玉米、花生叶部病害,施药面积1万亩。
★8.枯草芽孢杆菌有效含量:≥2.0×1010
9.杂菌率:≤5.0%,
10.PH值:5.0——8.0,
★11.登记作物玉米
12.使用剂量:≤100ml/亩。
(五)飞防助剂采购0.5吨(或千升),金额4万元,参数如下:
★1.剂型:乳油
★2.植物源活性成分:60%——70%
3.外观: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4.PH值:5.0——8.0
四、商务条款
1、交货/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投标人全部供货完毕后,向采购人提出履约验收申请,全部货物履约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全部合同价款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全部合同价款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的账户。
4、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要求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产品标准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6日17时30分至2026年08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一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并需要授权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或远程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阜新市植物保护中心)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西环路4号
联系方式:0418-2284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
联系方式:0418-6266333
邮箱地址:liaoningzhuozhu@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益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00010314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刘洋
电 话:0418-626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