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 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惠州石化106单元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改造项目鼓引风机 | 鼓风机1台 引风机1台 | 2026年8月 | 一、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2)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招标相关品类的;3)投标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供应商管理模块”中“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二、资格要求 ①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为制造商,不得为代理商及贸易商; 三、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含离心式鼓风机及离心式引风机的供货业绩,且同时满足输送介质为空气或烟气,质量流量≥120000kg/h,静压升≥3000pa的技术参数,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到货证明材科。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数量、介质、质量流量、静压升。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四、财务要求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2023-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五、技术要求 须满足我方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