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副井平衡绳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JZEG-XK-26-G1-W-0013969 | 采购经理 | #范月敏#-#1522733705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7-29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7-29 19:01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B10 | 副井平衡绳 | | 187×29 ZAA P8×4×19+FC- 1470型 | 22.776 | 吨 | 合同签订后30天 | 尾绳长度:约L=740m (每根) 共2根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合同价款30%预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材料)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向买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买方凭发票向卖方付款至合同总价款的90%;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后18个月,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再无息支付给乙方。乙方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甲方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技术条款:详见附件副井平衡绳技术规格书(最终确定版),技术
联系人:霍骥川,
联系电话:16699508821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设备维修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或行业颁发的资格证书。
3、代理专用设备或配件的供应商应具有原厂的授权代理证书和与原厂的财务往来单据、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做出假一赔十的承诺。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事项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为邢美矿业供货商。
7、准入供货商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合同履约条款,做好售后服务,服从邢美矿业的统一安排。
8、发生业务纠纷协商解决,其中诉讼为否决项,每出现一次直接进入黑名单。
9、接受并认可邢美矿业每年对供应商的动态管理和评价。
附件:
副井平衡绳技术规格书(最终确定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