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以合同为准,合同期限3年。2.所有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之前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标的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责任。3.房屋面积约172.24平方米,具体房屋面积以现场踏勘为准,挂牌公告中的内容仅供参考。4.受让方竞拍成功后,需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产业规划等方面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政策及手续等原因导致不得进行经营生产的,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村里概不负责。5.在租赁期间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标的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维修、养护及用水、用电费用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6.未经相关审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出让方同意.7.受让方在承包期间不准对外转租和转让,如有上述情况按自动终止合同处理。8.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占,按国家规定执行,此协议自行终止。受让方无条件迁出,剩余承包金返回受让方。9.承包期内土地使用税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10.同等条件原租户享有优先权,以村集体提供证明为准。11.合同到期后,原承租方所有设备、设施由原承租方负责清除,未能清除的归出租方无偿所有,出租方有权处置。一切装修无偿留下,并保证房屋完好无损,按期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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