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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26年自研产品(盒式波分、高铁定制波束透镜天线)代工采购项目01标包盒式波分设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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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_ZHAOBIAOGONGGAO_START中国电信2026年自研产品(盒式波分、高铁定制波束透镜天线)代工采购项目01标包盒式波分设备(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6年自研产品(盒式波分、高铁定制波束透镜天线)代工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11000007551155688001001
  2.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2026年自研产品(盒式波分、高铁定制波束透镜天线)代工采购项目‌,本标包代工产品为盒式波分设备,需求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01标包盒式波分设备
光层设备 CTC OLS20 、电层设备 CTC 0TE20
光层约620套、OTU约1080个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分别为:01标包盒式波分设备;02标包高铁定制波束透镜天线。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1.3  $  3.1.3    3.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资格预审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5)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1)
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本标包/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资格预审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申请人与
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年(含)以上。
(3)
 $  3.1.6 与申请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生产代加工产品的自有生产场地及自有生产检测设备,代加工产品应为申请人自行生产制造,申请人应提供《自行生产承诺函》。
  注:至少同时具备网络分析仪、光谱分析仪、示波器,或上述设备的同功能设备并附说明。
  3.1.6申请人应提供《招标人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承诺函》。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  3.3.2 投标产品 $  3.3.3    3.3.2 申请人应对所申请标包的所有代加工产品的代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3销售业绩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中国电信研究院2024年盒式波分设备代工采购项目”中标且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正常供货;或
 
(2)申请人生产的投标同类产品自2024年7月1日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前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累计销售金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
  注:
(1)此处投标同类产品指:DCI-BOX、盒式波分、模块化波分、新型城域波分设备、极简OTN、OTN/DWDM/ROADM设备等具备DWDM功能的传输设备,不包括前传波分、接入型OTN设备、M-OTN设备、fgOTN设备等。
  
(2)证明文件应为采购合同(如为框架协议,还须包含对应的采购订单)关键页及其对应的全部发票扫描件,其中业绩日期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仅计列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产品)为准。
 
(3)申请人之间的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  3.3.5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3.3.3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    3.3.7  $  3.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3.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4.2  $  3.4.2  $    3.4.3  $    3.4.4  $  3.4.5      3.4现场考察
 
3.4.1招标人有权对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范围不超过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范围。申请人不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的,或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2如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3.5评价检测
 
3.5.1招标人有权对申请人生产的代加工产品开展评价检测,对应评价检测结果将作为本项目招标阶段的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评价检测的,或评价检测结果未达到核心指标要求的,在招标阶段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3.5.2如招标人组织评价检测,评价检测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0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或相应标包投标
  4.3通过本标包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4日 20时00分00秒2026年07月29日 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0时00分00秒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邮  编:
100033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
鲁大博
联 系 人:
张宝珊、张铁军、贺圣琪、李解心
电  话:
010-58573200
电  话:
1804658890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baoshan.zgtj@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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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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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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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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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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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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