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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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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公告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配备执法执勤车的批复》(广市财资产函【2026】35号)的要求和实际使用需求,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1辆皮卡车(轻型多用途货车)作执法执勤车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GZDJB2026-005
2.项目名称: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4.采购方式:询价
二、资金情况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0000元
3、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00元

三、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清单
产品名称
执法执勤车辆(轻型多用途货车)
数量
1辆
交货地点
招标方指定的地方

(二)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7 月 27日 9时至 2026 年7 月 29日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公楼 310室 (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报名获取询价文件(不收费,自带U盘),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须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开始时间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 7 月 30 日 9时2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带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2、询价开始时间: 2026年 7 月 30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询价地点: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五楼会议室(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
九、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826-2506116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24日
原文链接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公告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配备执法执勤车的批复》(广市财资产函【2026】35号)的要求和实际使用需求,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1辆皮卡车(轻型多用途货车)作执法执勤车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GZDJB2026-005
2.项目名称: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4.采购方式:询价
二、资金情况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0000元
3、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00元

三、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清单
产品名称
执法执勤车辆(轻型多用途货车)
数量
1辆
交货地点
招标方指定的地方

(二)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7 月 27日 9时至 2026 年7 月 29日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公楼 310室 (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报名获取询价文件(不收费,自带U盘),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须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开始时间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 7 月 30 日 9时2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带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2、询价开始时间: 2026年 7 月 30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询价地点: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五楼会议室(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
九、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826-2506116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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