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t\t\t\t\t\t\n\t\t\t\t\t\t\t\t唐河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福寿街88号商业裙房2层2105、2106、2107、2109、2110、2111、2113号的房产(变卖)的公告\n\t\t\t\t\t\t\t
项目详情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变 卖 公 告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8月09日10时开始(共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唐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7/08)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抵押人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福寿街88号商业裙房2层2105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98746号】、2106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98747号】、2107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98752 号】、2109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0298217号】、2110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0295610号】、2111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95634 号】、2113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95601号】的房产,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房屋总层数为4层,所在层数为第2层,总建筑面积为1441.14平方米,房屋权利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整体维护状况较好,成新率较高,水、电、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系统等。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2051年09月14日止,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共有宗地面积为15322.07平方米,本次拍卖房产证载分摊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46.71平方米,土地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有抵押、有租赁,租期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评估价格:22001800元 起拍价:12321008元
保证金:2400000元 加价幅度:60000元
特别声明:本次变卖范围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的家电、家具、设施设备等动产及其他债权债务等。 具体过户事宜请与当地不动产部门核实。(详情请现场看样,以实际现状为准)。
我院只配合适格竞买的竞买人办理后续手续,敬请见谅。
二、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去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能否办理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法院不作过户承诺;拍卖成交后,如拍卖标的属政策性房屋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综合土地价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如拍卖标的属集体土地,受我国土地流转政策的限制,房产仅限于本村组织成员竞买,竞买人请自行前往本市不动产管理部门了解并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的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并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拖欠的水、电、气、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负担。未经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我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议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议价金额并非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金额。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始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成交价低于原变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不排除对个人征信所造成不利后果。
三、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禁止参拍的主体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非自然人的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受领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前述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受领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成法辅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8月08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方式见文末),咨询内容和立场不代表法院,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自行去法院或相关机构部门了解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及程序办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申请人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的,应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免交保证金参与购买权。应当事人已在本变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与变卖人无涉。
九、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卖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十、变卖竞价前通过网络变卖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收银台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
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唐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唐河县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0977281353264)。
十
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变卖预缴款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变卖预缴款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变卖预缴款能够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变卖预缴款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变卖预缴款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变卖预缴款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预缴款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变卖预缴款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变卖预缴款。淘宝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在缴纳变卖预缴款等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变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
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
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撤回变卖。本院变更变卖时间的,将在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十
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
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标的物情况介绍以现场看样为准。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377-68568617
看样电话:拍成法辅 0377-61999955、15839990353
法院咨询电话:丁法官18898156228
举报电话:0377-61661605
举报邮箱:nyzyzxj@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唐河县福州西路唐河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