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泊头市郝村镇人民政府(本级)泊头市郝村镇灾毁道路重建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HBYX2026-04-02
二、项目名称:泊头市郝村镇灾毁道路重建以工代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河北山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龙华街交通局北100米 | 91130981MA0GBUC34P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施工工期 | 工程施工范围 | 工程项目经理 |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河北山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泊头市郝村镇灾毁道路重建以工代赈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完工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 刘天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213202302264 | 6550384.64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于跃和评审专家李守庆、秦振营组成,组长为秦振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6527.1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477758;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8195299
2、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泊头市郝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泊头市郝村镇
联系方式:0317-8082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乐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沧州市 泊头市永安大街产业商贸城93号楼106室一层
联系方式:0317-5477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赛
电话:0317-5477758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郝村镇)
泊头市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1)
承诺函(郝村镇)
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