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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平和县芦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8]FJZL[TP]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和县芦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第三章商务文件第8条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6-05-11,更正为:2026-05-13。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5-13,更正为:2026-05-2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4 15:00:00,更正为:2026-05-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5-14 15:00:00,更正为:2026-05-22 09:30:00。
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商务文件第8条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8

其他

1、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供应商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监理人收到申请后14天内审核完毕,报采购人复核。
(3)采购人收到审核资料后14天内,按审核确认的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月进度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 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且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后支付结算审核价的97%。
(2)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退还( 不计利息),(因系统固化原因,付款方式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更正为: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8

其他

1、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供应商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监理人收到申请后14天内审核完毕,报采购人复核。
(3)采购人收到审核资料后14天内,按审核确认的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月进度款。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
3、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审核完成后,且工程完工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2)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即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因系统固化原因,付款方式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芦溪镇府前街57号
联系方式:17750114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西路33号4幢3号
联系方式:1598086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黄燕婷1
电话:15980869687
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