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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庄高速公路(岫岩段)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2-09 | 项目概况 本庄高速公路(岫岩段)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23-00040 项目名称:本庄高速公路(岫岩段)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本庄高速全长174.7公里,包括新建段155.8公里、完全利用段18.9公里。其中,岫岩境内约82公里,设石庙子、黄花甸、苏子沟、新甸4个收费站,在兴隆街道办事处、雅河街道办事处境内建设2个互通枢纽,在黄花甸镇境内建设1个服务区。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拟对本庄高速公路(岫岩段)占地线内以及因项目建设需要涉及的占地线外的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 二、001包服务需求: ★1、评估范围 对本庄高速公路(岫岩段:苏子沟镇、大房身镇、黄花甸镇、石庙子镇)占地线内以及因项目建设需要涉及的占地线外的房屋、大棚、林木等地上附着物进行数量核准、面积测量、树龄鉴定等相关评估工作(具体范围以实际征收范围为准)。 ★2、服务内容 (1)现场勘察:主要内容为房屋、树木、大棚、设备、道路、水井等附属物,对评估标的规格、生长期、生长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按照必要评估程序对其实施实地调查与验证。 (2)数据整理:主要内容为房屋、树木、大棚、设备、道路、水井等附属物资产征收补偿价值等数据。 (3)出具评估报告:根据待估地上附着物、占用土地现场勘察数据的调查,出具评估报告。 (4)承担汇报材料准备、图册制作等工作。 (5)承担采购人交办的其他评估事项。 ★3、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可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设备及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供应商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或错误,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3)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 (4)评估报告评估及编制时应严格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的标准执行;遵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LY/T 2407-2015)》及《价格鉴证评估执业规范》的要求及标准执行。 4、其他 供应商具有类似的服务经验及专业的服务团队,具有为本项目编制服务方案、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重难点分析方案、后续服务保障措施的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之前完成评估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本庄高速全长174.7公里,包括新建段155.8公里、完全利用段18.9公里。其中,岫岩境内约82公里,设石庙子、黄花甸、苏子沟、新甸4个收费站,在兴隆街道办事处、雅河街道办事处境内建设2个互通枢纽,在黄花甸镇境内建设1个服务区。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拟对本庄高速公路(岫岩段)占地线内以及因项目建设需要涉及的占地线外的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 二、002包服务需求: ★1、评估范围 对本庄高速公路(岫岩段:新甸镇、龙潭镇、前营镇、雅河街道办事处、杨家堡镇、兴隆街道办事处)占地线内以及因项目建设需要涉及的占地线外的房屋、大棚、林木等地上附着物进行数量核准、面积测量、树龄鉴定等相关评估工作(具体范围以实际征收范围为准)。 ★2、服务内容 (1)现场勘察:主要内容为房屋、树木、大棚、设备、道路、水井等附属物,对评估标的规格、生长期、生长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按照必要评估程序对其实施实地调查与验证。 (2)数据整理:主要内容为房屋、树木、大棚、设备、道路、水井等附属物资产征收补偿价值等数据。 (3)出具评估报告:根据待估地上附着物、占用土地现场勘察数据的调查,出具评估报告。 (4)承担汇报材料准备、图册制作等工作。 (5)承担采购人交办的其他评估事项。 ★3、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可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设备及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供应商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或错误,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3)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 (4)评估报告评估及编制时应严格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的标准执行;遵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LY/T 2407-2015)》及《价格鉴证评估执业规范》的要求及标准执行。 4、其他 供应商具有类似的服务经验及专业的服务团队,具有为本项目编制服务方案、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重难点分析方案、后续服务保障措施的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之前完成评估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 (3)具有有效的价格鉴证评估机构执业登记证书,专业类别为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鞍山市岫岩镇岫玉大街阜昌街道办事处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iaoninganxin206@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8、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鞍山市岫岩县中心街 联系方式:0412-7815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39号 联系方式:0412-5500209 邮箱地址:liaoninganxin206@163.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3311620013000150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杨欢 电 话:0412-55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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