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室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项目编号:GK2026072500164092(试)
发布时间:2026-07-25 14: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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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室外工程专业分包
公告内容:
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室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招标编号:GK2026072500164092(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室外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室外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西凤路88号,场地南侧为西凤路,西侧为里村路,北侧为彩凤路,东侧为现状工业用地,建设内容包括二幢高层厂房、五幢多层厂房、二幢研发车间、一幢非生产用房、以及室外配套工程。总用地50601平方米(其中代征32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583.67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积113674.8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4908.79平方米。
其他: 无 。
2.2 招标范围
室外工程: 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室外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本项目室外配套充电桩工程现阶段方案已列入招标范围,但项目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实施与否、实施范围以招标人正式书面施工指令为准。投标人应充分知悉:招标人保留因业主决策调整单方面取消充电桩工程的权利,该情形不属于招标人违约。投标报价自行评估项目中止风险;未下达施工指令前,承包人不得自行采购设备、组织进场施工;未经甲方书面指令自行开展的工作,费用不予计取。);
包件划分: 本次分包采购划分为1个包件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8月 。
2.3 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cp.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7月25日14 时至 2026 年 7月 30 日 14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含电子版图纸),标书款限于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售后不退,且不开发票。请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 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标书款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35795010010050391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4.4 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南太湖项目室外工程招标标书款”。必须以投标人公司法人账户进行汇款,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室外工程投标、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4 日时 14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
5.2 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逾期未完成保证金缴纳或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100,00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35795010010050391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联 系 人:张镇
电 话:15298329308
传 真: /
电子邮件:NTHRGZNXM@163.com
2026年 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