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水厂生产设备系统改造工程(第一批)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G2026-1240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成)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主)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主)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7月25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7月28日00时00分止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1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852106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9楼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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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公示.pdf资审文件公示.zip资审报告(公示版).pdf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水厂生产设备系统改造工程(第一批)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G2026-1240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成)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主)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主)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7月25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7月28日00时00分止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1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852106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9楼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25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水厂生产设备系统改造工程(第一批)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G2026-1240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成)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主)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主)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7月25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7月28日00时00分止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1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852106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9楼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