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范围:金玉府项目现场销售接待中心(生活体验馆)软装配饰采购及布置项目,本次软装摆放施工区域总面积约617㎡。招标范围包含该销售接待中心(生活体验馆)范围内全部软装陈设品、成品家具、配套家电等所有相关物资的采购、运输、安装、摆放、调试、保洁、验收及售后质保等全部工作内容。 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预计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完成软装配饰进场并完成摆场并达到开放展示标准,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60万元 4、本次招标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商务标占60分,技术标占40分。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要求上报软装配饰方案及报价。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5、报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要求;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要求:不涉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不涉及 (4)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住所,有专业的生产设备或服务能力(提供公司办公或相关设备照片)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报告,信用中国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单位,取消投标资格。如属于个体工商户、事务所等暂未能在信用中国平台查询到信用情况,无需提供。 (6)提供近12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并加盖公章; (7)提供近12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需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且提供2025年至今至少一个类似业绩(需体现出体现合同时间,服务内容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未体现上述内容信息,视为不合格); (9)近两年内未受到违规违法处罚,提供“天眼查”(建议)“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或第三方查控软件查询结果(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报名截止之前的查询报告并加盖公章),如有未消除的违规违法处罚,请提供罚款缴清证明,加盖公章。 如上述文件未上传、未加盖公章或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资质文件上传后无法修改,请各供应商确保无误后上传。 (10)非金隅集团黑名单库或预拉黑名单供应商或冻结供应商,与金隅集团系统内企业不存在因恶意诉讼产生的未决争议及司法纠纷。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接受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相关管理规定。 (13)供应商中标/中选后被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招标人/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相关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要求详见《金玉府项目现场销售接待中心(金隅城市艺术馆)软装配饰采购招标文件》 ┃联系人 采购 联系人:曾晴钰 18602254511 供应商注册入网 联系人:曹晶晶 18920765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