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松原采气厂伏8区块复产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吉林油田松原采气厂伏8区块复产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吉林油田分公司
项目概况:
吉林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合资合作区块(伏8)清算期间恢复生产,区块生产出的原油送至松原采气厂。区块原油产量归甲方所属的松原采气厂所有,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松原采气厂按照审批价格回收原油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费,乙方不享有区块原油生产的收益权。乙方承担区块生产管理,负责井下作业,负责井场及道路、管线维护、设备设施等资产的维护管理,乙方承担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来源:成本,金额:180万元(不含税),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项目类别分类: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
|---|
1
| S03
| 生产及维修服务
| S0302
| 生产运行服务
| S0302008
| 技术服务
|
采购范围:
吉林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合资合作区块(伏8)清算期间恢复生产,区块生产出的原油送至松原采气厂。区块原油产量归甲方所属的松原采气厂所有,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松原采气厂按照审批价格回收原油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费,乙方不享有区块原油生产的收益权。乙方承担区块生产管理,负责井下作业,负责井场及道路、管线维护、设备设施等资产的维护管理,乙方承担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来源:成本,金额:180万元(不含税),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十一)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所属单位结合项目技术特性和潜在投标人的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经综合研判确定为无法进行有效竞争的,或者股份公司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2017年油田公司签订《吉林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期间恢复生产协议书》,约定清算期间采气厂雇佣大安市专业油田钻采机械有限公司捞油队进行区块恢复生产
。2023年公司审计部门提出需要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选商,乾安采油厂承包商吉林恒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诉讼,按照(2024)吉0702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协议有效,由吉林恒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乾安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期间恢复生产协议书》,依据呈批件油气呈(2023)6号要求,其他采油厂参照执行。故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十一)本规定第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所属单位结合项目技术特性和潜在投标人的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经综合研判确定为无法进行有效竞争的,或者集团公司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结合法院判决原协议有效,综合研判,该项目无法进行有效竞争,拟对大安市专业油田钻采机械有限公司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选商。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21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24
项目负责人:
金橙橙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
04386223060
项目负责人邮箱:
31936771@qq.com
招标管理部门
联系人:
金橙橙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04386223060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31936771@qq.com
其他说明:
--
附件:
无
提出异议
报名入口:
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index.html#/trade-info-detail?id=1529146921485123584¬iceType=17&publishStatus=2&systemSt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