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推荐理由 |
| 1 | 报价:60(%) | 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30号 | 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赛斯(大连)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鑫瑞隆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大连融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其中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检测方法明确、合理,进度计划较为科学,各类保障措施有力。 |
| 标项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总得分 | 排名 |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
| 1 | 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100.0 | 1 | - |
| 1 | 赛斯(大连)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75.49 | 2 | - |
| 1 | 大连鑫瑞隆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69.23 | 3 | - |
| 1 | 大连融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57.57 | 4 | - |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金普新区城市水体水质检测项目 | 金普新区城市水体水质检测项目 | 对金普新区城市河道水体、污水处理厂进出水、不明水体、污泥含水率、部分排水户排水等开展检测,旨在保证日常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认证附表至少包括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PH、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的检测能力。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中标单价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