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物资采办事业部2026年度中性解堵剂委托加工服务公告
项目详情
物资采办事业部2026年度中性解堵剂委托加工服务
项目名称:
物资采办事业部2026年度中性解堵剂委托加工服务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根据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提报的中性除垢解堵剂需求计划,委托专业承包商利用自身工艺装置及加工工艺组织开展中性除垢解堵剂的生产加工服务。
项目类别分类:
采购范围:
按照物资采办事业部《生产订单》相关要求和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身工艺装置及加工工艺组织开展中性除垢解堵剂的生产加工服务。暂定合同期间委托加工中性解堵剂300吨。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1.新疆塔科深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塔里木油田公司作为二级单位代行管理,该公司具备年产 1.25 万吨化工产品加工能力及配套生产工艺装置,其化学助剂事业部可完成本项目中性除垢解堵剂产品的加工制作,具备实现科研成果就地转化落地的条件与能力。 2.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模式指导意见》(油企法〔2026〕1 号)相关规定,第三条适用范围明确:“由油田研发需形成产品并应用于内部,且塔科技开自身具备相应生产加工能力的药剂、工具类科技成果”;第五条实施程序第二项关于合同签订要求明确:“物资采办事业部代表油田公司按照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可不招标事项审批程序后与塔科技开签订承揽合同”。 3.上述情形符合《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地区公司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其中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
二、
三、四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的规定。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13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16
项目负责人:
张纳伟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
0996-2174044
项目负责人邮箱:
zhnw-tz@petrochina.com.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
谭雪源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0996-2171849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tanxy-tlm@petrochina.com.cn
其他说明:
--
附件:
附件1-博大-关于中性除垢解堵剂需求采购协调函.pdf 立即下载
附件2-克拉-关于中性除垢解堵剂需求采购协调函.pdf 立即下载
附件3-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模式指导意见.pdf 立即下载
提出异议
报名入口: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index.html#/trade-info-detail?id=1526185787503546369¬iceType=17&publishStatus=2&systemStatus
项目名称:
物资采办事业部2026年度中性解堵剂委托加工服务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根据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提报的中性除垢解堵剂需求计划,委托专业承包商利用自身工艺装置及加工工艺组织开展中性除垢解堵剂的生产加工服务。
项目类别分类:
|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
| 1 | S03 | 生产及维修服务 | S0301 | 工序外协加工服务 | S0301000 | 工序外协加工服务 |
采购范围:
按照物资采办事业部《生产订单》相关要求和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身工艺装置及加工工艺组织开展中性除垢解堵剂的生产加工服务。暂定合同期间委托加工中性解堵剂300吨。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1.新疆塔科深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塔里木油田公司作为二级单位代行管理,该公司具备年产 1.25 万吨化工产品加工能力及配套生产工艺装置,其化学助剂事业部可完成本项目中性除垢解堵剂产品的加工制作,具备实现科研成果就地转化落地的条件与能力。 2.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模式指导意见》(油企法〔2026〕1 号)相关规定,第三条适用范围明确:“由油田研发需形成产品并应用于内部,且塔科技开自身具备相应生产加工能力的药剂、工具类科技成果”;第五条实施程序第二项关于合同签订要求明确:“物资采办事业部代表油田公司按照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可不招标事项审批程序后与塔科技开签订承揽合同”。 3.上述情形符合《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地区公司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其中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
二、
三、四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的规定。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13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16
项目负责人:
张纳伟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
0996-2174044
项目负责人邮箱:
zhnw-tz@petrochina.com.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
谭雪源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0996-2171849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tanxy-tlm@petrochina.com.cn
其他说明:
--
附件:
附件1-博大-关于中性除垢解堵剂需求采购协调函.pdf 立即下载
附件2-克拉-关于中性除垢解堵剂需求采购协调函.pdf 立即下载
附件3-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模式指导意见.pdf 立即下载
提出异议
报名入口: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index.html#/trade-info-detail?id=1526185787503546369¬iceType=17&publishStatus=2&systemSt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