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黄石高速长周期养护试点(2027-2031年)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黄石高速长周期养护试点(2027-2031年)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黄石高速长周期养护试点(2027-2031年)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为推进集团公司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机制改革,解决集团公司在养护管理流程、资金分配、养护周期、养护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一套符合集团公司发展实际的专业化、高效化管养模式,拟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长周期养护试点(2027-2031年)研究工作。
2.1.1 服务地点:黄石高速公路段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2年3月31日。服务期限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1.体系建立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实施服务期: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
3.评估总结期:2032年1月1日至2032年3月31日。
2.1.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满足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黄石高速长周期养护试点(2027-2031年)咨询服务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25 日9时00分至2026年 7 月 2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彩色扫描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
联系人:李娜0311-6672676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光磊13229867006)
9.联系方式
10.附件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续上表
注:
1、第2.2.4
(1)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第2.2.4
(1)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黄石高速长周期养护试点(2027-2031年)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为推进集团公司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机制改革,解决集团公司在养护管理流程、资金分配、养护周期、养护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一套符合集团公司发展实际的专业化、高效化管养模式,拟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长周期养护试点(2027-2031年)研究工作。
2.1.1 服务地点:黄石高速公路段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2年3月31日。服务期限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1.体系建立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实施服务期: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
3.评估总结期:2032年1月1日至2032年3月31日。
2.1.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满足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黄石高速长周期养护试点(2027-2031年)咨询服务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25 日9时00分至2026年 7 月 2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彩色扫描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
联系人:李娜0311-6672676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光磊13229867006)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大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西南200米 |
| 联系人 | : | 李娜、黄文波 |
| 电话 | : | 0311-66726762 |
| 招标代理 | : | 河北高速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与上庄中街交口东北角金悦品鉴中心31号楼11层 |
| 联系人 | : | 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 |
| 电话 | : | 13933000377、13229867006 |
| 惠招标平台 | : | 400-780-9998 |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5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中长期(3年及以上)高速公路养护规划或咨询服务业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养护规划或咨询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养护规划或咨询服务合同被解除。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中长期(3年及以上)高速公路养护规划或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附件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金额累计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暗标): (1)实施方案(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中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一致。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实施方案:40分(暗标) 主要人员:10分 其他因素:2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3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 | |
| 3.5.3 | 异常低价评审 | 本款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含)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
| 3.6.1 | 信息 查询 | 本款修改为: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进行查询。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含分公司)。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 增加3.6.3 | 异常投标情形核查 | 增加3.6.3款: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并否决其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 (1)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 (2)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 (3)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MAC地址雷同; (4)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硬盘序列号雷同; (5)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雷同; (6)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 (7)投标文件解密IP地址雷同。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
续上表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 (1) | 实施 方案 (暗标) | 40分 | 总体工作思路及服务方案 | 10分 | 根据项目的服务需求做出深入分析,思路清晰, 实施步骤明晰,措施完善可行,对实施过程有规范的管理。优得8~10分,中得6~8分,一般得6分。 |
| 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特点的认识和理解 | 10分 | 对本项目特点的认识和理解,能把握其重点、难点并给出有效的处理方法。优得8~10分,中得6~8分,一般得6分。 | |||
|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进度的承诺 | 10分 | 主要根据投标人具体的进度、计划安排时间及违约承诺等方面考虑。优得8~10分,中得6~8分,一般得6分。 |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 | 10分 | 根据质量控制措施、准确度、工作时效高效、快捷及服务承诺和保密措施等方面考虑。优得8~10分,中得6~8分,一般得6分。 | |||
| 2.2.4 (2) | 主要人员 | 10分 | 主要人员 | 10分 | 1.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6分; 2.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 2.2.4 (3) | 评标价 |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4;E2=0.2;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
| 2.2.4 (4) | 其他因素 | 20分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1、第2.2.4
(1)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第2.2.4
(1)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