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集团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全线勘察测量劳务及部分专业设计技术协作劳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全线勘察测量劳务及部分专业设计技术协作劳务
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全线勘察测量劳务及部分专业设计技术协作劳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全线勘察测量劳务及部分专业设计技术协作劳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唐山市。
2.2 项目规模:
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 95.456km,旧路扩建路段采用“两侧拼
接为主,局部两侧分离”的扩建形式,全线总体方案分为三段:
(1)第一段起点承唐界至遵化南互通段(含)全长 22.86 公里(K0+000~K22+860),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提高至100 公里/小时,路基断面加宽为 32.5米。同时,本路段通过增设停车港湾、改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提高路段通行安全性。
(2)第二段遵化南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全长 40.18 公里(K22+860~K63+040),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其中,遵化南互通至京秦高速下院寺枢纽互通(含)段整体式路基宽度 33.5 米,下院寺枢纽互通终点至京哈高速段整体式路基宽度 34.5 米,跨越京哈、唐呼铁路新建左幅分离路基宽度 16.75 米(K55+075.2813~K58+055.778,全长 2.98 公里)。路段范围内,京秦高速下院寺枢纽互通、牛狼峪隧道(左幅长 1.164 公里,右幅 1.129 公里)及前后过渡段等已按六车道标准建成,可直接利用。
(3)第三段京哈高速至唐曹高速莲花泊枢纽互通段全长 32.416 公里(K63+040~K95+456),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 42 米。其中跨越津山铁路新建右幅分离路基宽度 20.75 米(K91+000~K94+380.169,全长 3.38 公里);唐廊高速枢纽互通(南湖互通)已按双向八车道标准建成,可直接利用。
主线共 146 座构造物需拼宽,其中,大桥 3550m/15 座、中桥 526m/12 座、小桥 721m/44 座、 分离立交 561m/11 座、涵洞 35 道、通道 29 道;共计 30 座构造物进行新建,其中,中桥 122m/2 座、小桥 336.5m/21 座、分离立交 2058m/4 座、天桥 375m/3 座。利用既有牛狼峪隧道 1 座。 互通区共 27 座构造物需拼宽,其中,大桥 250m/2 座、中桥 67.5m/2 座、小桥 114.5m/7 座、分离立交 830m/11 座、涵洞 5 道;共计 7 座构造物进行新建,其中,大桥 330m/2 座、 小桥 34m/2 座、分离立交 245m/1 座、天桥 125m/1 座、涵洞 1 道。
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 13 座(其中完全利用枢纽互通 1 座、枢纽+服务型复合互通 1 座,改造利用枢纽互通 2 座,改造利用服务型互通 9 座),利用既有养护工区 2 处、隧道管理站1 处、匝道收费站 3 处,改造匝道收费站 7 处、单侧停车区 1 处(唐山至承德方向既有主线站改造为单向停车区),设置服务区 2 处(改造 1 处,新建 1 处),新建养护工区 1 处。
2.3招标范围:全线勘察测量劳务以及桥涵工程、通用图、路面通用图、绿化环保及智慧交通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规划与设计技术协作。
2.4计划服务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 18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5.2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12 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开标6.1开标时间为2025年 9 月 12 日9时30分(说明: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大厦9层901开标室,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渠道7.1受理异议的渠道:如对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并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7.2受理投诉的渠道: dzzbts@ciesco.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
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18008379886
招标代理: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大厦9层901
邮 编: 430000
联 系 人: 冯媛
电 话: 13530446685
邮 箱: fengyuan@cmhk.com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计算机自动清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
(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第2.1.4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编号: G1100000175238901001001 标段名称: 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全线勘察测量劳务及部分专业设计技术协作劳务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8-22 17:3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8-27 18:00 询问截止时间: 2025-09-02 09:30 异议截止时间: 2025-09-02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9-12 09:30 开标时间: 2025-09-12 09:30
招标已截止
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全线勘察测量劳务及部分专业设计技术协作劳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25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全线勘察测量劳务及部分专业设计技术协作劳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唐山市。
2.2 项目规模:
长深高速承唐界至唐曹高速段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 95.456km,旧路扩建路段采用“两侧拼
接为主,局部两侧分离”的扩建形式,全线总体方案分为三段:
(1)第一段起点承唐界至遵化南互通段(含)全长 22.86 公里(K0+000~K22+860),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提高至100 公里/小时,路基断面加宽为 32.5米。同时,本路段通过增设停车港湾、改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提高路段通行安全性。
(2)第二段遵化南互通至京哈高速段全长 40.18 公里(K22+860~K63+040),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其中,遵化南互通至京秦高速下院寺枢纽互通(含)段整体式路基宽度 33.5 米,下院寺枢纽互通终点至京哈高速段整体式路基宽度 34.5 米,跨越京哈、唐呼铁路新建左幅分离路基宽度 16.75 米(K55+075.2813~K58+055.778,全长 2.98 公里)。路段范围内,京秦高速下院寺枢纽互通、牛狼峪隧道(左幅长 1.164 公里,右幅 1.129 公里)及前后过渡段等已按六车道标准建成,可直接利用。
(3)第三段京哈高速至唐曹高速莲花泊枢纽互通段全长 32.416 公里(K63+040~K95+456),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 42 米。其中跨越津山铁路新建右幅分离路基宽度 20.75 米(K91+000~K94+380.169,全长 3.38 公里);唐廊高速枢纽互通(南湖互通)已按双向八车道标准建成,可直接利用。
主线共 146 座构造物需拼宽,其中,大桥 3550m/15 座、中桥 526m/12 座、小桥 721m/44 座、 分离立交 561m/11 座、涵洞 35 道、通道 29 道;共计 30 座构造物进行新建,其中,中桥 122m/2 座、小桥 336.5m/21 座、分离立交 2058m/4 座、天桥 375m/3 座。利用既有牛狼峪隧道 1 座。 互通区共 27 座构造物需拼宽,其中,大桥 250m/2 座、中桥 67.5m/2 座、小桥 114.5m/7 座、分离立交 830m/11 座、涵洞 5 道;共计 7 座构造物进行新建,其中,大桥 330m/2 座、 小桥 34m/2 座、分离立交 245m/1 座、天桥 125m/1 座、涵洞 1 道。
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 13 座(其中完全利用枢纽互通 1 座、枢纽+服务型复合互通 1 座,改造利用枢纽互通 2 座,改造利用服务型互通 9 座),利用既有养护工区 2 处、隧道管理站1 处、匝道收费站 3 处,改造匝道收费站 7 处、单侧停车区 1 处(唐山至承德方向既有主线站改造为单向停车区),设置服务区 2 处(改造 1 处,新建 1 处),新建养护工区 1 处。
2.3招标范围:全线勘察测量劳务以及桥涵工程、通用图、路面通用图、绿化环保及智慧交通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规划与设计技术协作。
2.4计划服务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 18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5.2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12 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开标6.1开标时间为2025年 9 月 12 日9时30分(说明: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大厦9层901开标室,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渠道7.1受理异议的渠道:如对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并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7.2受理投诉的渠道: dzzbts@ciesco.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
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18008379886
招标代理: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大厦9层901
邮 编: 430000
联 系 人: 冯媛
电 话: 13530446685
邮 箱: fengyuan@cmhk.com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项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 注:企业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 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后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应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注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 2.1.1 | 计算机自动清标 |
| 2.1.2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 分值 |
| 2.2.4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1 | 对项目的理解准确且总体设计思路的清晰的可得基本分6.6分,视总体项目理解的程度和设计思路合理程度酌情加0~4.4分。 |
|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重点与难点分析 | 6 |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重点与难点分析基本可行得3.6分,视对策措施和重点与难点分析的合理程度酌情加0~2.4分。 |
| 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管理措施 | 6 | 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得3.6分,视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管理措施的合理程度,酌情加 0~2.4 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6 | 有切实可行的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的得 3.6 分,根据应急预案的合理、详尽程度,酌情加 0~2.4 分。 |
| 对本项目服务工作合理化建议 | 6 | 对本项目的建议基本合理、有效得基本分3.6分,根据建议的合理、详尽程度,酌情加 0~2.4 分。 |
| 2.2.4 | 主要人员 | 15分 | 项目负责人 | 10 |
| 技术负责人 | 5 |
| 2.2.4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 |
| 2.2.2 | 其他因素 | 业绩 | 30 分 |
| 技术 | 1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1、评标办法 |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计算机自动清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
(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第2.1.4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标段最新时间
招标已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