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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路面养护专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温州
发布时间:2025-07-1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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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路面养护专项工程
 202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路面养护专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路面养护专项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划,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是国家规划国道主干线沈海高速G15在浙江省境内的一段,分为乐清段(桩号K1677+232~K1740+522)和瓯南段(桩号K1756+272~K1830+885,全线长138.828公里,双向4车道。其中乐清段62.918km(双幅),瓯南段75.91km(双幅)。
2.2招标范围:
202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路面养护专项工程,共设1个标段,即LMYH-1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路面桥面铣刨重铺、桥头跳车处治等修复性养护和加粘磨耗层等预养护施工。
2.3工期:计划工期为2个月,施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①或②的资质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养护一类资质”与“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仅具有养护资质的除外)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财务能力
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大于1。
企业业绩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内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路面养护工程或1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路面预防养护工程。
企业信誉
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1个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总工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
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总工(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1个养护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7  月 11 日至2025年 7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如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段内下载文件导致报名失败,后果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5.2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  月 1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开标6.1开标时间为2025年  8 月  1 日 9 时30 分(说明: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异议和投诉渠道受理异议的渠道:如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或文件规定的邮箱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的渠道:yebing1@cmhk.com。
受理投诉部门: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9楼
电  话:0577-8895600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9楼
邮  编:325003
电  话:0577-88956611  
传  真:0577-88956600
联系人:陈女士、刘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84896987  18810956059
传  真:010-84896937
联 系 人:赵先生、刘女士
邮  箱:huajiejzh@126.com
附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LMYH-1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①或②的资质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养护一类资质”与“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仅具有养护资质的除外)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或养护)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具有养护资质的不做要求)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彩色影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2、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须提供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财务要求
LMYH-1标段
投标人在 2022年~2024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注:“财务状况表”后应附 2022年~ 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的彩色影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LMYH-1标段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内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路面养护工程或1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路面预防养护工程。

:1、如投标人是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单位,则投标人填报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即包括企业业绩的考核指标(交工年份、项目类型、合同内容、合同规模、合同金额等)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除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外,其余企业业绩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如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则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交工年份、项目类型、合同内容、合同规模、合同金额等)以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中体现考核指标的关键信息页、交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同时还必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页。“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以及“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各级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页的彩色打印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或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如通过“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各级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与投标人自行填报的不符而使得投标人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则对应业绩将不予认定。
4、若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路面养护业绩中包含预防性养护,需要提供可以体现预防性养护金额的清单,若清单也无法体现预防性养护金额的,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LMYH-1标段
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后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应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主要人员要求
LMYH-1标段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1个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总工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
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1个养护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安全生产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1、“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影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2、如投标人是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单位,则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即包括主要人员个人业绩的考核指标(姓名、职务、项目类型、合同内容、合同规模等)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除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外,其余业绩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如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则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具的履约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后应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或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如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应加盖出具者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

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编号:G1100000175233593001001标段名称:2025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路面养护专项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7-11 16: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8 17:00
询问截止时间:2025-07-22 09:30异议截止时间:2025-07-22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1 09:30开标时间:2025-08-01 09:30

招标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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