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特挡水墙工程项目挡水板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示
佳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河南腾达建筑有限公司委托,对安阳市方特挡水墙工程项目挡水板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7月24日10时00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安阳市市民之家五楼)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方特挡水墙工程项目挡水板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2.建设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光明路与安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运输、预埋件制作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货物运输、所有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内容包括安阳市方特挡水墙工程项目挡水板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深化设计及其包含的挡水板(材料暂估价)采购及安装,招标控制价837万元。
5.供货安装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0日内完成。
6.质保期:不低于2年。
7.确定中标人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1.定标时间:2026年7月24日10时00分。
2.定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安阳市市民之家五楼)。
3.定标方法:票决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武汉开得利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685406811D
中标价:8077050.00元
供货安装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
质保期:3年
项目负责人:陈芒(高级工程师、1120161248)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通过核查。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无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公示媒介:《网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5日-2026年7月27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河南腾达建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艳飞
联系方式:17737623868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北段路西安阳市中原实业公司办公楼三层
招标代理:佳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静
联系方式:15236579187
地 址:林州市东姚镇东姚路36号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与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话:0372-2571019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2026年7月24日
温馨提示:如需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页面招标文件仅供查看
附件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pdf 中标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