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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中学篮球场改造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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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中学篮球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中学篮球场改造项目已由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中学以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报批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邀请单位:福建万川泓德园林有限公司、中科亨顺(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银河库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三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中学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9981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中学篮球场改造项目,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业绩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9815.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4、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投标人资质证书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到(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行署大院24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业主单位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03日15:00
分之前提交到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行署大院24号楼),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人前来参加,逾期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6年7月25日17:00分前以邮箱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fjqfxm.580bysj.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中学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乡
邮编:354213
电子邮箱:/
电话:13459925603,
传真:/
联系人:涂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行署大院24号楼,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9531386225 ,
传真:/
联系人: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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