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CQ2026019
受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6年8月12日14时30分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殷夫公园、丹河东路等6处房屋租赁权,分体拍卖。具体为:
标的
| 坐落
| 租赁面积 约(㎡)
| 租期期限 (租期)
| 起拍价 (元/首年)
| 拍卖保证金(元)
|
1
| 丹东街道天安路998号房产(南大河滨水景观带(丹山路-滨海大道))
| 1345
| 五年
| 324000
| 200000
|
2
| 丹东街道殷夫公园南入口牌坊东侧
| 22
| 三年
| 10000
| 3000
|
3
| 丹东街道丹河东路1136号-1144号
| 213.99
| 至2028年4月30日
| 72600
| 20000
|
4
| 丹东街道丹河东路1164号1166号
| 90.83
| 至2028年4月30日
| 36800
| 10000
|
5
| 丹东街道丹河东路1168号-1170号
| 78
| 至2028年4月30日
| 32200
| 10000
|
6
| 丹东街道丹河东路1184-1190号
| 231.38
| 至2028年4月30日
| 78500
| 20000
|
二、注意事项:
1、租赁房屋不得经营餐饮(除了标的1)、易燃易爆及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租赁房屋经营用途须符合委托人以及当地规划、卫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
2、本次租赁的房屋拍卖成交后,标的1租金每三年递增2%。
3、经确认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2026年8月10日、8月11日(工作时间)。
四、报名登记地点:浙江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标的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2026年8月11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390134000900005011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得代缴纳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缴纳。并凭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交易服务费。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的拍卖方式,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九、
联系电话:13486681159董老师。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址: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十
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宁波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