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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施工)14楼装饰工程

项目详情

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施工)14楼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GX2026071900163225(试)
发布时间:2026-07-24 12: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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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施工)14楼装饰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施工)14楼装饰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GX2026071900163225(试)
 
本采购项目 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14楼装饰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询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施工)
1.2  采购编号: GX2026071900163225(试)
1.3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经理部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施工)项目装饰工程整个项目木质门带套、电梯前室玻璃门、墙面砖等包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配合招标人创优整改以及根据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和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工程资料中所约定的全部施工项目内容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施工)14楼装饰工程。
2.2  包件划分: 一个包件,选出一个中标人 。
2.3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
2.4  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2.5  质量目标: 合格 。
2.6  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零事故 。
2.7  其他: / 。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3.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 3.3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包件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  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 。
3.6  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云电商平台中交分包管理系统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下同)(网址:https://emp.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  12  时  30 分止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依次报名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 30 日 12 时 30  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2  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2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经理部  
地  址 :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区管理中心B座15-17层装修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  孙佳伟 
电  话 : 18846422275  
传  真 : / 
电子邮件:  78230987@qq.com  
网  址 : / 
 
 
2026年  7月 22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商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
(3)分包商应具有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商财务要求

(1)提供最近 1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注:最近年度是指2025年度,如在投标期间暂未出最新2025年度数据,可提供上一年度,即2024年度证明。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商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商信誉要求
 
(1)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
安全员
1
具备安全员证书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发电机
/

1
自卸汽车
/

1
切割机
/

1
 
 
 
 
 
 
 
 
 
 
 
 
 
 
分包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7.1
踏勘现场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8
询比采购预备会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9.1
专业分包(适用于专业分包采购)
☑不允许专业分包
□ 允许专业分包
允许专业分包的内容: 对专业分包商的要求:
1.9.3
专业分包(适用于专业分包采购)
/
2.1
(7)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分包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
形式:分包商应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3.1.1
(9)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3.2.3
最高限价
□无
☑有,不含税最高限价为 462,178.79 元,总价不超限价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招标人报价时必须采取“价税分离”。报价时按照9%税率报价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3.4.1
响应保证金
☑不交
□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2)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4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采购人指定收取响应保 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
(4)其他要求:
3.4.3
(3)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不适;
□适用;
其他情形:
3.5.2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有适用,具体要求: 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3.5.3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5.4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时间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5.5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5.6
承担本包件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5.7
拟投入本包件的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的证明材料要求
详见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4
另行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
份数: /  ,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
5.1
组织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地点: 线上开标 。
5.2.1
开标时间
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专家确定方式:
☑从项目及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
□从 专家库直接确定。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不超过 3 个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
不少于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不少于 3 日
7.7.1
履约保证金
□不提交
☑提交,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现金:协作单位上一年度在一公局集团信用评价为AA级、A级的,缴纳比例为3%;A级以下,缴纳比例为5%;上一年度没参与信用评价的,按上上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如果连续两年没参与信用评价的,缴纳比例为5%。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枫桥分理处
账  号:3220 1988 6370 5042 2066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_______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交招标监督小组
地  址: 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电  话: 18018133655
传  真:  /
邮政编码:  /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分包管理系统需向中标单位进行电子采购有偿服务。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一)收费对象
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非豁免中标主体。
(二)豁免范围
1.公司内部单位中标的采购项目;
2.海外采购(海外属地国、第三国采购,出口采购视同国内采购不在豁免范围);
3.不具有竞争性的直接采购项目;
4.业主等单位要求在指定平台开展的采购项目;
5.经准入及评价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豁免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5、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