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和得廷逸品
小区房产变卖公告(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第三方网络拍卖平台的通知》(云税办发〔2023〕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镇雄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对云南得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雄分公司名下得廷财富广场和得廷逸品小区房产面向社会依法进行第一次公开变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标的情况介绍:
1.变卖标的:
序号
| 坐落
| 房号
| 参考用途
| 所在楼层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保证金(元)
| 起始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
| B-206
| 商铺
| 2
| 108.965
| 20000
| 272804
| 500或其整数倍
|
2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
| C-116-C
| 商铺
| 1
| 28.266
| 20000
| 110970
| 500或其整数倍
|
3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
| C-120-A
| 商铺
| 1
| 21.571
| 20000
| 84670
| 500或其整数倍
|
4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
| C-120-B
| 商铺
| 1
| 21.755
| 20000
| 85416
| 500或其整数倍
|
5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
| C-121-A
| 商铺
| 1
| 36.06
| 20000
| 144433
| 500或其整数倍
|
6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
| C-121-B
| 商铺
| 1
| 19.272
| 20000
| 75642
| 500或其整数倍
|
7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
| C-121-C
| 商铺
| 1
| 39.117
| 20000
| 156690
| 500或其整数倍
|
8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
| C-123
| 商铺
| 1
| 54.76
| 20000
| 219333
| 500或其整数倍
|
9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
| C-124
| 商铺
| 1
| 47.92
| 20000
| 191936
| 500或其整数倍
|
10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逸品小区
| 3-110
| 商铺
| 1
| 53.44
| 20000
| 115802
| 500或其整数倍
|
11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逸品小区
| 4-102
| 商铺
| 1
| 62.35
| 20000
| 135110
| 500或其整数倍
|
12
| 昭通市镇雄县得廷逸品小区
| 4-104
| 商铺
| 1
| 122.31
| 20000
| 254406
| 500或其整数倍
|
注:以上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
公告时间:自2026年7月23日起至2026年8月2日止。
2.标的情况介绍:
本次变卖的商铺目前部分空置,部分内部有物品存放,变卖标的不包含室内的家具物品。
以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本公司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变卖时间:2026年8月3日10:00起至2026年8月18日10:00止,变卖期为15天,如有竞买人在15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时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竞价开始前(每天9:00时—17:00时,请提前一天与拍卖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联系:黄先生15925171270 陈先生13908859127),展示地址:昭通市镇雄县得廷财富广场和得廷逸品小区。
注: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变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变卖方式、变卖平台:网络变卖(电脑客户端: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手机客户端:阿里拍卖APP、淘宝APP)。
五、保证金事项:变卖标的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对应标的物,多买多交。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竞买资质: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标的为一手房产,变卖成交后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委托方及本公司不对能否办证以及相关费用的准确性做任何担保。
2.以上不动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本公司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变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在变卖开始前须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委托方及本公司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4.此次变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变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变卖,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行承担),凡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房屋建(构)筑物、土地的现状、产权情况、标的物的特殊属性包括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对标的物现状予以认可,接受标的物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接受标的物现状报名参加变卖会,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或退款退房及其他索赔。本公告提供的标的物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方及本公司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联系本公司了解标的物详情。
6.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相关变卖文件规定为准。
八、公告发布相关媒介
1.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 taobao.com)上同步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本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公司及委托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
委托人:国家税务总局镇雄县税务局
变卖人: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25171270(黄先生)13908859127(陈先生)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525号云安阳光城14幢6楼
国家税务总局镇雄县税务局 云南泰运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2026年7月23日
附件列表:
1
| 2.变卖须知.pdf
|
2
| 1.变卖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