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象山村巴渝新村建设(农房整治提升工程4组)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详情
象山村巴渝新村建设(农房整治提升工程4组)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象山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象山村巴渝新村建设(农房整治提升工程4组)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2259036.17元。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9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217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4:00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4:30
(六)评审开始时间:2026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采购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条件部分“保证金证明材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3.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1)银行名称: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 0205010120010028826011126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2)银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
银行账号: 6228400477035372264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 6232813760001929768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条件部分“保证金证明材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农房整治提升工程4组(第二次)”。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没有在谈判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2)谈判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与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三)谈判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各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以及缴纳形式的资料提交给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认定。
(四)谈判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保证金退款通知后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候选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保证金退款通知后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注: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象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9923875019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象山村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17784764630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229号3幢5单元2-9号
附件:挂网资料-象山村巴渝新村建设(农房整治提升工程4组)(第二次)项目.rar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象山村巴渝新村建设(农房整治提升工程4组)项目(第二次) | 2259036.17 | 40000.00 | 1 | 建筑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2259036.17元。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9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217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4:00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4:30
(六)评审开始时间:2026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采购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条件部分“保证金证明材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3.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1)银行名称: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 0205010120010028826011126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2)银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
银行账号: 6228400477035372264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 6232813760001929768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条件部分“保证金证明材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农房整治提升工程4组(第二次)”。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没有在谈判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2)谈判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与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三)谈判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各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以及缴纳形式的资料提交给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认定。
(四)谈判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保证金退款通知后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候选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分中心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保证金退款通知后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注: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象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9923875019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象山村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17784764630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229号3幢5单元2-9号
附件:挂网资料-象山村巴渝新村建设(农房整治提升工程4组)(第二次)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