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关于1架飞机拆解后机壳出售的公告
敬启者: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出售1架B737-700飞机拆解后机壳。
一、项目简介
(1)标的物情况:B737-700飞机拆解后的现状机壳,机壳航司LOGO等标识将被抹除或覆盖,机壳不包含飞机发动机、起落架、APU、短舱、电子件、机械部件等,亦不包含任何机身承托支架等包装物,含襟翼、缝翼、客舱座椅、客舱行李架、客舱悬窗、客舱门、货舱门,机身外观、客舱内部、货舱基本完整。
(2)交付状态:飞机机身拆解后的非适航现状。拆解后的机壳为非标准化货物或产品,具体以出售方实际提供的状况为准。
(3)交付地点:贵阳龙洞堡机场。
(4)交付方式:受让方在贵阳龙洞堡机场内,按标的物拆解后大翼、尾翼未分离的非适航现状自行提货,标的物的拆装、包装、运离、运输、保险、报关以及停场、储存、安装、所需设施设备、相关设施设备拆除与恢复、发生任何第三方收费(如有)等一切事宜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5)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期间内,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点查看、检查标的物。卖方不对标的物的状态或其他任何方面做出任何担保或承诺,均以标的物的实际现状为准。如未查看、检查标的物即缴纳报名保证金或提交报价的,视同意向受让方已检验并认可货物状态,后续如成交,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标的物或取消、终止交易,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标的物或卖方提出任何其他条件或要求。
(6)预计交付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5】日00:00至【7】月【30】日12:00
请有意参加该机壳购买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在此报名期间内,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报价对接人联系方式及公司简介(以下统称“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csa-leasing@csair.com。
我司将在核对信息后回复竞价文件及报名保证金划转渠道。请报名方在收到竞价文件后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向指定账户划转人民币2万元报名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成交且卖方收齐全部交易价款后则转为施工保证金)。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其报名和/或报价均无效。
报名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在报名期间内实地检查、确认货物状态,如未实地检查、确认的,视同意向受让方已检验并认可货物状态。
意向受让方或报名方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出售方确定受让方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报名保证金(不计利息):
1)该项目参与期间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也不存在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没收的情形;
2)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已提交机壳竞价文件和报价但未被确定为最终的受让方。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售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意向受让方或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予以全额没收,出售方或收款方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或成交方交纳的任何保证金,且出售方或收款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方根据签署完成的销售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未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的或要求撤销已提交的报价的;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成交方后,不推进交易或故意拖延交易的,或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完成交易的,或放弃交易、受让的;
3)自出售方通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因成交方原因未完成机壳销售协议签署的,或在出售方允许的宽限期内因成交方原因仍未完成机壳销售协议签署的;
4)机壳销售协议签署后,成交方未按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购买价款或合同金额,出售方选择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5)机壳销售协议签署后,成交方未按协议的约定验收或拒绝验收,出售方选择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6)机壳销售协议签署后,成交方未按协议的约定将机壳运离交货地点,出售方选择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7)机壳销售协议签署后,成交方违反销售协议其他约定,出售方选择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8)存在串通报价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交易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欺诈或隐瞒手段参与交易)。
三、报价
报价时间:2026年【7】月【31】日00:00至23:59
竞价期只设置一轮报价环节,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如果贵司有意对该机壳报价,请按要求填写竞价文件,并在报价期间内将竞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csa-leasing@csair.com。未在报价期间提交的竞价文件或其报价存在明显错误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