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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金塔县部分汉长城及明长城遗址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甘肃 酒泉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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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金塔县部分汉长城及明长城遗址保护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2026-25号
项目名称:金塔县部分汉长城及明长城遗址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塔县部分汉长城及明长城遗址保护修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19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金塔县部分汉长城及明长城遗址保护修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9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塔县部分汉长城及明长城遗址保护修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塔县部分汉长城及明长城遗址保护修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声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投标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备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10)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中包含古文化遗址);
(1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从业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
(12)技术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招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5日 至 2026年08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 “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通电子交易系统”各供应商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
相关网址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甘肃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gansu.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49号
联系方式:15293769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霞飞路14-1-2号
联系方式:17709372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石泽皓
电话:17709372300
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4日
相关附件:
金塔县部分汉长城及明长城遗址保护修缮工程(包1)采购文件(2026072402).pdf

附件下载:金塔县部分汉长城及明长城遗址保护修缮工程(包1)采购文件(2026072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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