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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阜平县村道(G207-水厂)建设项目施工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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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阜平县村道(G207-水厂)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阜发改招标核[2023]3号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所属地区: 阜平县
招标内容:

阜平县村道(G207-水厂)建设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村道(G207-水厂)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阜平县乡道Y205(G207-王林口)、村道(G207-水厂)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发改[2023]6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阜平县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阜平县乡道Y205(G207-王林口)、村道(G207-水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阜行审交字[2023]0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阜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阜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国道G207上,路线向南,下穿沧榆高速,终止于北湾村附近的水厂。2.1.2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国道G207上,路线向南,下穿沧榆高速,终止于北湾村附近的水厂,与既有道路相连,路线全长1.53公里,按山区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7.1米-8米,路面宽6.5-7.5米,K0+000-K0+994段将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挖除新建及无路面结构路段新建,路面结构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6厘米砂砾垫层;K0+994-K1+450段在右侧加宽,利用原有沥青混凝土路面,右侧加宽1米,现将该路段旧沥青混凝土路面铣刨4厘米,在旧路右侧加宽结构层16厘米砂砾垫层+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与旧路齐平,再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K1+450-K1+530段在右侧加宽,为渐变顺接段,加宽后与旧市政路路基路面宽度一致,先将该路段旧沥青路面全宽范围内铣刨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再将该段旧路1米范围内铣刨53厘米,在旧路1米范围内和右侧加宽范围回填结构层16厘米砂砾垫层+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与旧路齐平,再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本项目利用桥梁1座,新建涵洞3道,涉及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1处。2.1.3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9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阜平县村道(G207-水厂)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3年07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7 09:00至2026-08-01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18 08:4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双盲”方式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盲评”即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阜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婷、电话:13722226565,招标代理:河北卓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东果、电话:0312-786722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2-7221256
电子邮箱:fpxjtjzbb@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付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卓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环城路东侧1号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南山竹苑底商
邮编: 073299
邮编: 073299

联系人:
刘婷
项目负责人: 宋东果
电话: 13722226565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7867225、1853239539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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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pdf附件:附件 2: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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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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