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 | 资质要求 |
| FLFJSG-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标段 | 财务要求 |
| FLFJSG-1 | 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
| 标段 | 业绩要求 |
| FLFJSG-1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000㎡及以上(至少包含1个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 标段 | 信誉要求 |
| FLFJSG-1 |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二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职称。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 | 1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 投标文件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可不盖章。 |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 |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 7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8 | 营业执照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营业执照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9 | 资质证书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资质证书的查看链接中,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中资质的有效资质证书。 | |
| 10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
| 11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应证明材料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证明材料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 |
| 12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000㎡及以上(至少包含1个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投资人项目为投资协议(初步协议)书]扫描件;b.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扫描件;c.网络可查询的项目信息。 4、网络可查询的项目信息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n/)上的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的扫描件;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网页截图的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网页截图对应网址信息。 5、网页截图要求: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应包含项目名称(或标段包名称或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中标人名称)。 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应包含“项目详情”页面的项目名称,“工程基本信息”栏中施工企业名称(“工程基本信息”栏“数据等级”应为A或B或C)、“工程基本信息”栏中单体信息(如有)、总面积(平方米)。 具体截图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八 资格审查资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 6、建筑面积认定标准:总建筑面积(或单体建筑面积)以网页截图中的数据为准;网页截图无法体现的,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中的数据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的,以合同协议书[投资人项目为投资协议(初步协议)书]中的数据为准。 7、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网络可查询的项目信息”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8、近5年是指竣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中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9、投标人提供的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注: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同指:EPC项目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下同)业绩(含投资人项目)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并承担了所提供的业绩中的全部施工任务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除按第2条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该业绩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10、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 |
| 13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14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有被责令停业; 2、投标人有被暂扣执照; 3、投标人有被吊销执照; 4、投标人有被吊销资质证书; 5、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 6、投标人处于财产进入清算程序; 7、投标人处宣告破产; 8、投标人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10、投标人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11、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近三年”指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 |
| 15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二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高级工程师职称。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不满足以下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资历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有效的职称证(项目总工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提供)的扫描件。 (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为依据。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或截图载明的有效期已失效,视为建造师资格无效。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要求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建造师网页截图的,视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1月份(含2026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 |
| 16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为本项目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 (12)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 | |
| 17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
| 18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
| 3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 |
| 4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第二信封投标函填写了投标总报价; ②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③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④第二信封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⑤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⑥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则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 |
| 5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未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 |
| 6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第二信封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2、未在第二信封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 |
| 7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 施工标段 | 项目名称 | 建筑名称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m) | 备注 |
| FLFJSG-1标段 | 杭瑞高速公路新增枫林服务区房建 | 南区综合楼 | 3717.11 | 16.1 | 地上二层 |
| 机修库 | 127.18 | 5.1 | 地上一层 | ||
| 设备用房 | 327.06 | 5.4 | 地上一层 | ||
| 宿舍楼 | 2469.6 | 16.9 | 地上三层 | ||
| 北区综合楼 | 3662.66 | 14.4 | 地上二层 | ||
| 机修库 | 127.18 | 5.1 | 地上一层 | ||
| 合计 | 10430.79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