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新疆伊犁州位于霍城县新荣东路17号一处餐厅租赁权,租赁期限:一年交易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新疆 伊犁州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8月1日12时至14时(竞价延时除外),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位于霍城县新荣东路17号一处餐厅租赁权,租赁期限:一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起拍价:15.48万元,保证金:3.1万元 ,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注:以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勘界测绘为准。
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与委托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租金缴纳方式为按年缴纳(具体缴纳时间见《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物业、采暖、维修、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未看样即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完全确认标的实物现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足额付清租赁费及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约定收费,请于报名前咨询拍卖公司,该佣金将直接从买受人预先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4.租赁期间,买受人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场地,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于他人或单位。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买受人需负责场地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安全管理,并承担因自身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租赁场所内的卫生由买受人自行负责,门前实行三包,冬天及时按规定打扫门前积雪,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如需对场地进行改造、装修,需提前提交改造方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装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改造、装修部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或损坏。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7.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二、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原地展示
三、拍卖时间:2026年8月1日12时至14时(竞价延时除外)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8.84.46.136:81)
七、注册报名:
⑴本次拍卖竞买人须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户,登录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线上实名认证。
⑵竞买人参与竞拍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分两笔支付,线上支付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线下支付保证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八、线下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收取账户:
公司名称: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
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九、详情咨询:王女士 15699392576   0999-8193898
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