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温州双屿康养项目A-15a地块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2412-330302-04-01-342493 | ||
| 招标人: | 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康隆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温州浦诚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飞霞北路永诚公寓1幢201室-220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三中后巷35弄2号 | ||||
| 联系人:黄浩义 | 联系人:林忠武 | ||||
| 电话:13957750801 | 电话:15258444631 | ||||
| 标段(包)名称: | 温州双屿康养项目A-15a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2481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一、投标人异议回复:1、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P125页监理服务大纲编制的内容与监理大纲评审评标办法(P60-P61)的内筒不一致,且前者有许多编制内容未在评审内容范围(若全部编制,会压缩评分项的编写内容,致使技术内容空洞、无专业性),请明确监理大纲的编制是否以评审内容为准。答:P125页监理服务大纲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内容以P60-P61页的评分内容为准。2、问:本招标文件p99页于p118页对拟派人员要求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内容为准。答 :1、P118页表格格式仅供参考,并未提出拟派人员要求。招标人对拟派项目监理人员的配置以P99页为准。其中本次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对拟派人员要求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人员在本次投标中可以不提供 。2、投标人按评标办法 (三)资信、业绩评审要求提供相关评审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第10款“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详见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未纳入评审范围。3、本项目商务标B值为所有单位的去高去低的平均值,如若不设置风险控制价,易出现投标人围标串标,恶意低价竞标的情况,且招标文件第13页3.2.4也明确有“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可设置风险控制价。”该选项,建议招标人考虑市场的合理性及公平性,设置风险控制价。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
| 行政监督机构: | 鹿城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7-88324532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7-24 15:40: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