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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市和桥镇楝聚村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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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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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宜兴市和桥镇楝聚村清淤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楝聚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和桥镇;
2.2工程规模:清单范围内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约10.9万元;
2.5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26年10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07月24日~2026年07月28日上午8:30~10:30时,下午1:30~4: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人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3条资料前往江苏鼎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巷头西路227号融达集团5楼)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3)网上报名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供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截图及下列4.3条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20028765@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除发送扫描件外,投标人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邮寄(邮费自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书面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宜兴市巷头西路227号融达集团5楼),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预留邮寄时间,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逾期到达的书面资料将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和书面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本票或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⑦获取招标文件转账证明(现场报名不需要)。
4.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形式仅限本票或银行汇票,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暂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票据上备注宜兴市和桥镇楝聚村清淤工程保证金(手写无效)。
接收单位: 江苏鼎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东山支行
账 号:394000696013000108461
交纳形式:本票或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
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凭收据无息退还。
注: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报名资料上需提供报名单位邮箱及联系电话。
4.5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下午2时00分,地点为:江苏鼎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兴市巷头西路227号融达集团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的原件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并出示电子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⑧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本票或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
注:①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中,②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除上述第
(5)
(6)
(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年底前支付至工程合同价的40%(审计结束按审定价40%计算),第二周年付至审定价的70%,第三周年付清。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8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楝聚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先生
地 址:宜兴市巷头西路227号融达集团5楼
电 话:18252056398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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