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省道北杨线桃花池至山嘴子段改建工程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北杨线桃花池至山嘴子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初步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北杨线桃花池至山嘴子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辽交公路[2026]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喀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投及地方补贴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投约73%、地方补贴资金约27%,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人为喀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朝阳市喀左县境内,起自平房子镇桃花池村东侧,止于山嘴子镇省道北杨线与乡道天山线交叉口,路线全长13.321公里。
2.2标段划分
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省道北杨线桃花池至山嘴子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等工作。
2.4计划工期
设计服务期限:①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1月07日,共计30日历天,②设计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施工工期:2026年11月07日开工至2028年09月30日竣工,共计693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前置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分别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1) 近5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合同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个干线公路二级(含)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或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须含路面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任务。
(2) 近5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干线公路二级(含)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或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施工(须含路面工程)。(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
(1)项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
(2)项要求;2.干线公路是指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不包括县道、乡道、农村公路(下同)
3.1.4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要求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1 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技术负责人(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承担,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如有);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初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07月24日16时00分至2026 年07月29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喀左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喀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喀左县大城子街道胜利路53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421-4822445
招 标 人:喀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喀左县大城子街道胜利路53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21-482599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
联 系 人:王永鹏
电 话:0421-355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