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20233 |
|---|---|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工作经费项目”、“智慧城市规划和顶层设计管控体系服务支撑项目”和“基层治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
| 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985.200000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7月27日 16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且义务履行结束时终止。 |
| 资质(资格)要求 | 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响应文件应含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4.近三年(自2023年7月起至今)来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招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证明时必须同时提供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和中标公告等材料证明其真实性; 5.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截图和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CA数字认证证书的相关证明; 7.比选响应单位的服务报价; 8.项目代理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步骤、流程、时限、人员安排等)。 9.比选响应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除已提供格式的文件外,格式自拟,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工作经费项目’、‘智慧城市规划和顶层设计管控体系服务支撑项目’、‘基层治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三个项目的采购工作,该项目采购内容均未纳入政府集采目录,成交比选响应单位应以其专业知识和项目经验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采购代理工作,保证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合法权益。成交比选响应单位需为每个项目安排独立团队,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审核、印刷、装订、发售和解释等工作,确保采购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相关采购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与项目采购相关的事项。 |
|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20233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工作经费项目”、“智慧城市规划和顶层设计管控体系服务支撑项目”和“基层治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
|---|---|---|---|
| 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985.20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7月27日 16时00分 |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 服务时限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且义务履行结束时终止。 | ||
| 资质(资格)要求 | 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 公告说明 | 响应文件应含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4.近三年(自2023年7月起至今)来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招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证明时必须同时提供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和中标公告等材料证明其真实性; 5.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截图和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CA数字认证证书的相关证明; 7.比选响应单位的服务报价; 8.项目代理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步骤、流程、时限、人员安排等)。 9.比选响应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除已提供格式的文件外,格式自拟,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 项目内容 |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工作经费项目’、‘智慧城市规划和顶层设计管控体系服务支撑项目’、‘基层治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三个项目的采购工作,该项目采购内容均未纳入政府集采目录,成交比选响应单位应以其专业知识和项目经验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采购代理工作,保证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合法权益。成交比选响应单位需为每个项目安排独立团队,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审核、印刷、装订、发售和解释等工作,确保采购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相关采购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与项目采购相关的事项。 | ||
| 联系人 | 安先生 |
|---|---|
|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01055529397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公司电话 | |
| 个人电话 | |
|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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