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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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新病区搬迁医用病床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XW2026077项目名称: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新病区搬迁医用病床采购项目采购人: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198136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23号
2、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9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89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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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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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医用病床
| 1批
| 289000
| 290000
| 工业
| 否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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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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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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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医用病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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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5、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9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为100元。
7、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2305637990@qq.com)。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与质疑。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谈判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厅。
1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国家规定的时限前,按照规定的格式,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逾期或不按规定格式呈送的将不予受理)。
12、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l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https://ygcg.fjcqjy.com/)
l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 (
http://www.xinweizb.com/)
13、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邮 编:350025
项目负责人: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14、供应商缴交谈判保证金等的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开 户 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公告附件: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md5:e5152bbf7b4c64f80dd8f382ed6832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