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于洪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设计服...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沈阳 发布时间:2026-07-2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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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于洪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7-24 | 项目概况 沈阳市于洪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4-00557 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00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 一、项目概况 沈阳市于洪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区妇幼保健所和沙岭中心卫生院以及多家幼儿园等点位进行托育相关改造,预增托位数110个,工程总投资1517万元。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结合现有资源将区人民医院部分楼层改造成养老区域,预增床位数60张,项目总投资金额1400万元。 ★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本工程的规划及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布的相应设计方面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辽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相应专业规划、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设计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代表人的同意。 2、规划及设计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采购人给定的设计范围不应认定为全面准确的,成交供应商应详细进行现场勘察,自行实地综合考察掌握现场资料后与建设单位沟通和了解确定设计内容及有关技术要求。 4、由于设计周期较短,供应商应合理科学的安排设计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 5、项目依据根据国家最新,如技术标准、规范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 三、服务内容 依法根据现行规划及规范等,对于洪区社区嵌人式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和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提供施工设计服务,出具施工图设计成果及相关后续配合服务。 ★ 四、设计成果要求 1、设计成果的深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设计规范、设计规程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2、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3、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 4、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5、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设计项目概算,纸质份数不少于四套(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电子版图不少于1份。 合同履行期限:共40日历天(阶段性成果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包括审批及各项审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图及备案至具备施工条件,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到工程全部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4日18时00分至2026年08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设备进行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8号 联系方式:024-25308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024-31041039 邮箱地址: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中山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5300000129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谭福磊、郑义、张今朝、秦齐、马贵阳、王宾 电 话:024-3104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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