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区物业外包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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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279348001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 项目类型: | 经营服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7-07 15:50:00 | ||
| 采购人名称: | 天津华正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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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东环北路9号 | ||
联系人: | 陶宇晶 | ||
| 联系方式: | 18649078481 | ||
| 邮箱: | taoyujing@cmhk.com | ||
| 联合采购人: | |||
| 受理异议的渠道: | 异议 联系人:陶宇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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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 联系电话:18649078481 | |||
| 异议邮箱:taoyujing@cmhk.com | |||
| 异议说明:异议的处理主体为采购单位,如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应按照上述规定的异议联系人/电话/邮箱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 |||
| 受理投诉的渠道: | https://dzzb.ciesco.com.cn/ | ||
| 标段(包)名称: | 二〇二六年天津华正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服务区物业外包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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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编号: | G1100000175279348001001 | ||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2.1.1项目概况 天津华正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分公司”)目前管辖的东丽和徐官屯两个服务区,其物业服务采用的是外包方式,由外包服务方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两服务区上下行交通疏导及安全(车辆疏导、秩序维护、安全防范)服务、上下行保洁(广场卫生、公共设施日常保洁及公共物品清洗、办公楼卫生)服务等工作。目前执行的合同期限至2026年8月10日止,由于京津塘高速拓宽改造,进京侧封闭施工,目前外包方提供的服务只限出京方向一侧。 为保证东丽和徐官屯两个服务区的正常运营,拟采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选择服务方,为两个服务区提供整体物业外包服务。 2.1.2采购范围: 本项目按照目前进京侧封闭施工的通车情况进行采购,采购范围包括: 交通疏导及安全服务:提供京津塘高速公路东丽和徐官屯两个服务区(出京侧)广场、办公楼、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车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保洁服务:提供京津塘高速公路东丽和徐官屯两个服务区(出京侧)广场、办公楼、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等点位的日常保洁、消毒及公共物品的清洗、消毒等工作。 综合维修服务:提供东丽和徐官屯两个服务区(出京侧)能够胜任的一般性维护、检修等工作(不含维修材料),具体包括: (1)负责区域内水暖系统能够胜任的一般性小型维修、零部件更换,包括各种水龙头、节门、淋浴及上下水管道的跑、冒、滴、漏小修及管件更换等。 (2)负责办公区域其他附属设施(不含电器设备设施,含办公楼灯泡、灯管、应急灯更换)能够胜任的一般性维护、维修。 (3)负责门窗合页、锁具及配件更换、办公家具小修等。 (4)协助甲方做好水表、电表的巡检、查表工作。 (5)负责在供暖期,对东丽服务区换热站进行日常巡检工作,同时负责东丽服务区采暖期换热站的巡视检查工作。 其它工作:协助做好重大节假日场所布置、保畅,以及恶劣天气、防汛、除雪铲冰等相关工作。 2.1.3服务期限:自2026年8月1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合计5个月零21天。 2.1.4服务地点:京津塘高速公路东丽服务区和徐官屯服务区。 2.1.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评定为合格。 2.1.6服务频次和服务标准: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信誉要求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1.2其他信誉要求: 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gysku/cxglList)被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仅适用于招商局集团的项目) 在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主管部门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或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拖欠工资的情况,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资质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企业业绩:2024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服务起始时间为准)至报名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或服务(保洁或清洁服务)项目;企业信誉:满足采购公告第4.1条的各项规定。主要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相应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担任过累计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或服务(保洁或清洁服务)项目。 | ||
|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 不要求 |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6-07-10 08:00:00 | ||
| 回复截止时间: | 2026-07-10 09:00:00 |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7-10 12:00:00 | ||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07-10 12:00:00 | ||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数量 | 单位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 物业服务 | 1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