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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榆树岭煤矿地面1000m3消防水池项目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公开询比价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南
发布时间:2026-07-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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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榆树岭煤矿地面1000m³消防水池项目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公开询比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榆树岭煤矿‌。
1.采购条件
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榆树岭煤矿地面1000m³消防水池项目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服务公开询比价采购,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整体租赁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主要工程量
2.1.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289m²,机械破碎岩石开挖:2689.45m³,机械夯实原土回填:1244.45m³。
2.1.2混凝土结构工程
混凝土垫层:28.4m³,满堂基础(筏板):77.2m³,池壁直形墙:83.9m³,混凝土顶板(平板):48.4m³,矩形柱:10.1m³,实心砖墙:34.42m³。
2.1.3脚手架与模板工程
满堂脚手架(基本层):289㎡,池壁外脚手架:434.72㎡,砖墙里脚手架:88㎡,直形墙模板:678.48㎡,顶板模板:28.48㎡,基础模板:41.84㎡。
2.2服务周期:结合该项目开竣工日期,具体进退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供应商须按项目施工需求,足额提供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并保障全程满足施工进度,总价一次性包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2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2.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2.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3.2.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2.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2.6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3.2.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4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厂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厂商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所有物料。
注: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响应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 响应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获取响应文件电子版:
1.现场领取:前往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一楼111办公室)领取;
2.邮箱申领:参与投标前,将联系人、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864862407@qq.com申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07/27 17:00:00。
4.2.2 递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报送至我单位指定联系人。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4.3 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2)加盖公章的报价表;
(3)加盖公章的无关联关系承诺书;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07/27 17: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一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公司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志豪18103802058
邮 箱:864862407@qq.com
现场技术
联系人:马海洲18237177878
7.询价条款
交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现汇或承兑。双方租赁对账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合规发票,挂账后根据需方资金计划付款。
报价要求:
1.若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收到中标通知30日内拒不签订合同、签约后无法正常履约供货及提供设备及周转材料服务的,我司一年内不再接纳其参与各类询价报价。
2.报价为含税全包租赁总价,包含税费、往返运费、保险、损耗及所有配套杂费等;租赁设备、材料交付我方验收前,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3. 开具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供方须接受我方付款安排,租赁对账、开票挂账后按我方资金计划支付款项,无条件接受任意面额、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
质量标准:所有进场机械设备、周转材料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场附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不合格物资设备须限期无偿更换。
合同签订地: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与开元路交叉口龙城广场。
交货期:根据项目生产情况,在接到项目电话通知48小时内到货。
8.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371-86538018建筑公司 签于 2026/07/24 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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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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